某日在崇拜中唱一首詩歌,歌詞大意說,如你仍能看見藍天,能聽到浪濤之聲,不要忘記感謝神,因這些看見、聽見不是理所當然的。
這首歌音調悅耳,我相信它很受青年人歡迎,去年在北美一教會聚會,領詩的青年人也選了這首詩歌,另外我也在一個基督教機構的早會中唱過。只是我得承認,在較大型的聚會中,這首詩歌令我非常不舒服。
我不認識作曲作詞的弟兄姊妹,也不是要針對他們,我只是因為有好友成了視障人士,對障弱人士認識多了,自然而然能易地而處。我在聚會中,看見人頭湧湧,不知道其中有沒有視障聽障人士或他們的親友,我想像如果好友就在身旁,我可以坦然高歌說某些人生下來未曾聽過父親的聲音、某些人看不見自己的雙手這些曲詞嗎?我們要感恩,必然要訴說他人的隱痛嗎?
我心裏有一聲音在吶喊,不要消費別人的苦難了。如果我們真的感謝神,是為了祂給我們的,沒有問題,但不是同時為了別人沒有的。我知道,看到別人的苦困,我們的確會因自己的安好而慶幸,這是人之常情,不過既然一切豐足、完好、穩妥不是理所當然,我們在慶幸的一念以後,也許是生出戒慎顫慄之情,生出分享共融之志,這應是我們的操練吧。
如果你真能看見那些看不見、聽不到的人,感到他們很接近地在你旁邊,你一定會有不同的選擇。主啊,開我們的眼,使我們能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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