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獲得批准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那一天,心情是複雜的;看著護照上那新貼的「以往規定的逗留條件現告撤銷」,感覺有點興奮,但也有輕微的「失落感」,以及一股說不出的,怪怪的感覺。
說「失落感」,因之前是以學生及工作簽證逗留在香港;向來都把自己當作一個過客,一個隨時會離開香港的過客。
身邊的人一知道我成為永久居民,無不問我:「即係?到三粒星啦?恭喜你成為香港人啊!」我聽了不知道如何回答或回應,我也從不知道永久居民是否等於「三粒星」。
領到新的身分證的那一刻,一看,沒有傳說中的「星」,一粒也沒有!頓時,我的心反而安定了下來,之前那些怪怪的感覺也消失了。心想應該是這樣(沒有星)才對!如果有傳說中的三粒星,那我豈不與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等同」?但我明明就不是「香港人」,是完全不能等同的啊。
當我在香港入境事務處辦手續,他們用英語與我會話,或用英語問我會不會說「中文」,他們給我的文件永遠是英文那一版;當我過關去大陸,我排的隊伍是「外國人」,海關人員對我說英語,不接納我用華文填寫的入境卡,叫我必須用英文;當我進到大陸,說著華語,他們對我說:「你是我們中國人嘛」。
現在使用的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但沒有「星」,彷彿就「保住」了自己獨特的身分。我最喜歡的自我介紹是─「我是馬來西亞華人。」但很多人聽到這句話時,都會回應說:「哦,你是那邊的華僑?」我總是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我是馬來西亞的華人,不是華僑。」這是讓我感到最踏實,也最自在的身分。
但不知道今後是否要學習這樣介紹自己─「我是一個暫時在香港生活的馬來西亞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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