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人做法官! 


2360 期(2009 年 11 月 15 日)
◎ 時事透析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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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慳電膽事件,部分傳媒對曾蔭權是否有利益衝突的問題未審先判,同時扮演警察、檢控官和法官角色,由於曾蔭權高調回應,惹來更多的批評,因政府掌握龐大的資源,「理論上」應是強勢,當強者被欺凌,大家覺得他自己有能力處理,加上政府很多施政未能令市民覺得是真正急市民所急,因此,願意出手相助的人不多。不過,遇著受害人是一介小民,情況就絕不一樣,輿論和網上的欺凌對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早前國內流行人肉搜尋,網民喜歡自行執法,揪出被認為有罪的人,然後透過互聯網,大量蒐集當事人的資料,無論是相片、地址、手機號碼、學校、公司名稱以至傳聞,一股腦兒鋪在網上,然後肆意評論,較早前便曾出現「愛滋女播毒」的惡意中傷前女友事件。在一個法治未完善,新聞被封鎖的地方,網民採用這種方式有時尚可理解,因為不少人對執法部門和傳媒機構是否公正頗有保留,但在香港,這種情況絕不可取!

  最近網上傳言有一名香港中五女生懷有一名大學生的骨肉,但被對方拋棄並推下樓梯導致小產,一眾網民激於義憤發動人肉搜尋,對男主角「大起底」,將他的相片和大量個人資料在網上公開,口誅筆伐,短短幾天之內便有超過三萬名網民圍攻事主,令他不敢上學,而他每日收到超過二百個來電騷擾,要報警求助!其後有網民懷疑事件的真確性,於是又提出對女事主「大起底」,對當事人造成深遠的傷害。

  香港是法治之區,一直以來遵從普通法的精神,任何人未被定罪之前應假設無辜,但現在由部分傳媒和個別網民帶動的風氣,卻在逐步蠶食這重要的核心價值,大家很快便就一些傳聞妄下結論,喜歡當法官卻沒有興趣花時間去搜集和分析證據,更不會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事後就算發現自己錯了,也不覺得自己有甚麼責任,網民集體欺凌的結果是人人覺得自己只是小角色,人人都毋須為劣行負責!

  當這種傳媒和網上欺凌行為蔓延下去,其實最受傷害的將是那些沒有能力登報澄清,開記者會亦沒有吸引力的弱勢小民,有些人一生的聲譽和前途,與親友的關係,很可能就被一些毫無根據,甚至是蓄意惡搞的謠言所毀掉!阮玲玉自殺前留下「人言可畏」的控訴,不幸地繼續沒完沒了,甚至隨科技發展而發揚光大!

  其實這種風氣在基督徒群體亦難以幸免,但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明白自己不是審判者而只是上帝的僕人,在討論和批判一些社會問題和公眾人物的時候,不應輕信一些並無真憑實據的傳聞,以及應該有求證的態度而不是胡亂罵人,卻還以為自己是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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