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災難


2289 期(2008 年 7 月 6 日)
◎ 息息相關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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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灣仔繼本月十九日有大廈外牆石屎擊傷四名途人後,昨晨再發生罕見致命招牌事故。一名正在趕上班的中年婦,行經灣仔道開業僅一年的泰國菜館門外時,重達三百磅的巨型木製招牌突然墜下,婦人慘被壓中,鮮血不斷從木板下流出。多名途人合力救人,因路面狹窄無法搬動招牌,婦人其後由消防員救出送院,惜傷重不治.......」

《明報》29.6.2008

  

  比屏風樓和摩天巨廈更危險和影響市容的,就是香港街道上縱橫交錯、全無秩序和節制的大小廣告招牌。

  走遍大半個地球,不論是紐約或倫敦、多倫多或巴黎、上海或台北,以至新加坡或吉隆坡,你會發覺我們生於斯長於斯的香港,市容相比任何一個城市,都愈來愈差勁,原因是近十餘年開始,大街小巷的廣告招牌都伸展得愈來愈大,差不多佔據了大半條街道。現在站在九龍彌敦道的中央,舉目觀看,只見巨型招牌居高臨下,連一小片天空也看不見了。

  據云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一切在樓宇外牆進行的建築工程(包括廣告招牌),必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圖則,獲得批准及同意後才可施工。而一般規定亦十分嚴格,譬如限制了橫向伸出路面的尺寸比例。但法例是這樣寫,但因有關部門執法乏力,愈來愈多商戶都先斬後奏,不理三十七廿一做了才算。單是過去一年(二零零七年),屋宇署對違例或僭建廣告招牌已發出一千八百項清拆令,今年首五個月亦有四百多項。惟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清拆令不錯是發出了,但要貫徹執行原來卻難若登天,幾乎可以斷言上述那二千二百個違法工程,大半以上今天仍在你我的頭上。

  廣告招牌橫七豎八屹立在通衢大道,晚上發出囂霸的光芒更是城市光害的主要來源。香港的燈光太過泛濫了—夜間油、尖、旺的彌敦道、佐敦道、銅鑼灣怡和街和百德新街,及至北角英皇道一帶,通通亮如白晝,雙層巴士或電車在招牌的腋下擦身而過,好不驚險重重。如果碰著刮大風雨,八號風球高懸,偌大的招牌被吹得搖搖欲墜,走在街上隨時有奪命的可能。

  特首說要強政勵治,怎樣做才算得是呢?把所有違例的二千個廣告招牌立刻拆下來,這就叫強政;還公眾一片小小的天空,日間看見白雲,晚上稍見月色,這才叫勵治。被掉下來的招牌壓死,真是死得不明不白,有關人等可謂罪無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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