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圈主人:
同事在工作上犯錯,給我揭發了出來,並交上司予以行政處分。自此以後,同事在背後說我無義氣,不會包容,基督徒都冇愛心。還冠以「聖人」之花名來揶揄我。這事令我很苦惱,我做錯了嗎?
李君 上
李先生平安:
事情已經做了出來,結果又有了,首先自己的心裡是否有平安?在禱告中有沒有攔阻?
主耶穌指著拿但業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在說他是有話直說。在登山垂訓時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一件事,身為基督徒是你,絕對沒有做錯。
同事在工作上犯錯,你的揭發,上司予以行政處分。事件的過程中,該是你親自目潐,是他錯了,但有沒有可以轉寰的地步?你發覺後有沒有對他規諫,更有沒有先為他禱告,到了非不得已的情形下才予以告發,甚至不說出來會否更好?
凡事有因有果,也可大可小,應該要慎思而行。關連牽涉多大多廣,對整個公司有甚麼影響?特別是那位你以為甚至認定是犯了錯的同事,所接受的行政處分對他的前途、家庭,有否也曾加以考慮?
事情終於有了結果,而你自此背上黑鍋。不只他自己一人在埋怨你,而是同事們集體的對你不滿,一連串的讕言沖著你來,甚麼沒有義氣、沒有愛心、沒有包容,還冠以「聖人」的綽號來揶揄你。這也可以說他們同一的看法,先是站在同情「弱者」的結局(受處分),或者可以說他們在「護短」,有他們自以為是的理由。在你當然感到非常苦惱,唯一可以稍舒心懷的,算是「為義受逼迫」自我安慰罷。
見一事、長一智,對與錯的問題,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很難作準的,就以你那位同事他所犯的錯,相信也有他說不出來的苦衷。在現今這個世代,光怪陸離,不必追源究始,也許是上司的錯。要是平心靜氣,從多方面去想想,後果或許會讓你一笑置之。
你也許又在問:那還有甚麼公義?但要記得,彌迦先知(六8)所說的「行公義」是要求自己。最後我還要說:這件事在你沒有做錯,如果要是不能釋懷,禱告罷。因為你的出發點是對的,但是否到了非說不可呢?
李仰安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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