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婚的人士都在說,既然大家都不合了,那在一起也沒有甚麼用,離婚吧!就這樣的一句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可製造出多少的後果傷害,你們可否知道。不是常說感情是可以培養的嗎?為甚麼到了這時候就不可以呢?
「小孩加加那雙通紅空洞的眼睛,看見都叫人心痛。是誰給你這麼痛苦的傷害呢?是誰讓你那愛笑的眼睛那麼的空洞呢?我小心的坐在她的身邊,我聽到了她那傷心的聲音:爸爸媽媽要離婚了。我無言以對,我不知要說甚麼。我只有安慰她:可能這是最好的辦法了,他們總是吵,這樣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唯一的辦法了。加加拿了自己所有的零用錢出來買了一些爸爸媽媽喜歡吃的回去哄他們,她把一切的傷害都掩飾了,她把最好的一切都要獻給她的爸媽。但是,這一切的一切有用嗎?各位爸爸媽媽們,你們可會明白兒女的心?」
各位爸爸媽媽,你們不是在結婚那天便許下諾言,承諾會愛護對方一輩子嗎?但是,現在你們有否實現你們的諾言呢?成人們說的話就可以不算數嗎?一切可以沒有責任嗎?如果可以這樣的不負責任,那麼要承諾來做甚麼呢?如果負責任的話,你為甚麼當時不好好的想清楚,了解清楚呢?為甚麼現在會這樣子呢?
請各位好好的想清楚,要愛就請你們愛得永永恆恆。既然承諾了就請你們多多負責任,負你們該負的責任。你們應該為你們的小孩想一想,這些小孩,是你們心愛的小孩,你忍心這樣對待你們心愛的寶貝嗎?你忍心看到這些可愛的寶貝傷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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