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我的報館遇襲


2155 期(2005 年 12 月 11 日)
◎ 交流點 ◎ 李偉亮(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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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七日星期一,剛從北京返港翌日,仍然是休息日,下午突然分別收到有線新聞部及無線新聞部的同行來電,問「明報是否接到炸彈?」我半信半疑,打電話向採訪部一問,原來真的接到了一個給總編輯的郵包,祕書小姐在拆開禮物盒時發生小爆炸,現時警察正在報館調查。

  編輯部行政祕書楊小姐嘴唇受傷並吸入濃煙,要送醫院治理,另一位祕書蘇小姐也因為吸入濃煙和受驚而送院檢查,幸而兩人無恙,翌日出院。總編輯分析遇襲原因可能是我們的報道,針對一些涉及公眾利益的問題挖掘,結果可能得罪一些人,但強調必定繼續捍衛新聞自由。

  相對外國一些地區,記者報道真相的代價,往往是生命,以美國紐約為基地的記者權益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今年中公布一份最新分析報告指出:「謀殺是全球記者殉職的最主要因素。」自二零零零年至今年五年來,全球因公而殉職的一百九十名記者中,一百二十一人是因工作性質而被謀殺。這些謀殺案中,超過85%的案件兇手未被繩之於法。

  該組織在指出,單在菲律賓,五年來有十八名記者因公殉職,他們都是曾對政府、執法部門貪污、毒品交易及犯罪團伙的活動等進行了報道而被報復致死的。該份「對記者來說最危險的國家」名單中還包括伊拉克、柬埔寨、孟加拉國和俄羅斯等國。

  香港新聞界遭到暴力威嚇甚至襲擊的事例,過去十年亦有發生。較轟動的有商業電台前節目主持鄭經翰遭兇徒斬傷,資深傳媒人梁天偉擔任某周刊社長時,在雜誌社被人幾乎斬斷手臂,兩宗案的兇徒至今仍逍遙法外。

  不論是政府、團體、抑或個人,以暴力對待傳媒的動機只有一個,就是不想真相被公眾知道,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做了一些對不起公眾的事情。

  雖然我們受過威嚇,深夜從報館下班出來的街道也既黑且靜,但聖經教導「行公義,好憐憫」,在憑良知真實報道的問題上,我們是不會退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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