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現代世界的未信者不單看佈道者宣講得怎樣精采,更要看信徒群體是否活得這樣精采 ! 可惜的是,不少教會領袖以為佈道失敗是信息或技巧問題,卻不理會教會見証是否與所宣講一致 ?
我們常犯的偏差,就是矮化福音在社會的能力,排除了全能上帝在一切凡俗事物上仍然掌權。神未曾把今世拱手相讓予撒但,只不過是某些信徒不讓神介入其中,於是基督的福音狹窄地理解為滿足個人的需要。
教會在新一年須再思 : 我們傳講與見証的耶穌基督的福音究竟是甚麼 ? 我們追求與尊崇的是堂會內部事工的更大與更多,還是選擇福音在社會的影響 (influence)與果效 (impact) 更大 ? 試看天主教會,福音事工不及基督教會眾多,但只要有一位為公義敢言且身體力行的主教,就在社會內改變人對福音的觀感。
已故的牛畢真(Newbigin)力言教會不單要在堂會中肯定真理,更要向該撒(指執政者)宣講真理;教會不應問:「我們參與公共事務有何理據?」 倒要問 :「究
竟我們有何理據,要基督放棄其管治權於人類的公共生活?」
教會不該迴避爭議,勇敢站在真理立場,肯講真話 ; 我們站在受欺壓的窮人立場,向不義的勢力宣告上主的救贖與審判。面對世局艱難,我們需要有更多領袖有勇氣向上帝說 :「是 !」向某些違反真理的說 :「不 !」某些公眾課題,可以有不同的信仰理解,教牧或領袖的看法亦會犯錯,但我們學習表達立場,同時也尊重別人不同的見解。可惜的是教會領袖多因為事件的具爭議性而刻意迴避,於是我們的福音所見証的公義不多。
社會責任與佈道,兩者沒有衝突,委身基督的信徒要照顧窮人、支持公義、提升環保、反對跨國企業經濟強權、反對種族歧視等。否則,本港社會怨氣與怒氣加增,教會對社會不公義無動於衷,就是福音見証的羞辱 !
我們同樣須要宣講使人復和的福音,超越社會內的對立,無論新來港的與本港的、貧乏的與富足的,均可在基督裡和好。我們要見証使人和好的福音,聆聽受苦者的呼喊,並有愛心與公義的行動。
福音並非停留在「空談」或「高談」,要有「行動的信仰」 (walk the talk),見証道成肉身的福音 !
胡志偉(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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