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特區政府連番動作,特別居港權的處理,以行政手段干預司法獨立,一表強勢領導的本色。放眼本港特殊政治生態,立法會根本無力約束政府事在必行的措施,而行政會只是有名無實點綴意見的場所。
自「殺局方案」已成定局,大小不同類型的諮詢,使人懷疑諮詢背後的誠意?一百六十七萬數目轉眼之間頓成港人「午夜凶鈴」,民意在特區政府玩弄下把一切怨憤潑在新來港同胞身上。「新移民」就成了一切社會問題、經濟衰退的代罪羔羊,失業者指罵他們搶走了飯碗,輪候公屋者怪責他們拖延了上樓的日子,還有其他等。
身為小市民,筆者擔憂的不是政權的軟弱無力、無所作為,反而是有所作為、要有作為。從近期種種跡象反映,董特首的領導班子根本不要「隱形」,反而要在各個領域「現形」,甚至走火入魔成為「異形」!
政治本來顧及公義的適當分配,但在新的遊戲規則下,道德或價值被視為過時落伍,決策的考慮臣服於金錢與效率的支配。不講道義的政權,為求有效管治,哪管用何手段?
面對政權異形化的趨勢,本港教會不能抱著事不關己、獨善其身的閉關心態,我們的沈默,就是放棄上主給予我們的聖言(終極真理與倫理標準)與使命(肯定人權、關懷鄰舍、接待外人)。面對複雜的政治問題,聖經沒有提供任何可供實施的具體方案,但我們可本著真理表達信仰立場。法官在判案裁決,尚且指斥分化的不是,何況我們的信仰視人是按照神的形像受造?大學講師坦言:「我不是基督徒,也一直沒有其他宗教信仰,但近日愈來愈希望「大審判」這一天真的會來臨,好教這些利慾薰心,為了自己的生意、為了自己的仕途,而出賣良知、顛倒黑白是非的人,為他們所言所行,得到自己應得的報應。」教會豈不更受審判(賽五十八:3-9;太二十五:31-46;彼前四:17)?何時教會甘願隱形,何時我們放棄了在公共空間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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