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9 期(2026 年 7 月 12 日)
◎ 要聞

▲會上探討有關防治性騷擾政策在教會落實的挑戰,勉勵會眾同建安全教會。
生命牧養,總需要舉全村之力,彼此承擔。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事工於7月6日,假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馬禮遜紀念會所舉行《舉村之力:香港教會落實防治性騷擾政策與牧養經驗研究報告2026》分享會。會上發布研究結果,此為繼2018年該會在全球#MeToo運動期間發表的《不再沈默——收集教內被性騷擾經驗》報告後,時隔八年的跟進研究,並籲信仰羣體建立安全教會。
是次研究向全港教會發出的《防治性騷擾政策落實情況問卷調查》,收回 73 份有效回覆,涵蓋多個宗派、不同規模堂會;另收集共 21 份不同持分者的投訴處理經驗問卷回覆;以及與10位教內性暴力持分者,包括受害者、投訴者、處理投訴者及旁觀者進行深度訪談。研究團隊亦瀏覽全港 1,154 間教會網站,檢視政策公開情況。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幹事曹曉彤表示,研究記錄至少69名受害者,事發時間由近一兩年到二十年前不等,其中約七成為女性、三成為男性,且有未成年受害者。普遍受害人與加害者相識兩年以上才遭受性暴力,反映教內存在長時間性誘騙的過程。她形容,同一加害者能成為「慣犯」,旁觀者與外在環境亦是關鍵的影響因素。
在教會文化下,加害者往往利用屬靈形象建立信任關係,模糊界線;旁觀者缺乏意識、沈默;教會則追求表面和諧合一,凡此種種,均有機會為加害者提供有利土壤,令受害者陷於自我懷疑中,難以求助。此外,研究指出,受害者平均延遲約十年才能確認自己曾經歷性暴力,這與研究引用的「僵住、討好、逃跑、戰鬥」創傷反應模式相符,說明受害者的沈默或延遲求助,是承受創傷後的自發求生本能。
另外,研究顯示,47%受訪堂會設有防治性騷擾政策,惟於全港1,154 間教會中,僅7.3%在網站上公開相關政策,其中超過五成設有政策的堂會從未實際使用。曹曉彤坦言,雖愈來愈多教會制定政策,但落實情況仍然薄弱,「政策的存在,不代表有效」。故研究建議,教會須確保政策公開透明;定期提供培訓;適時引入第三方協助等。她強調,教會的核心精神應在於建立一個讓所有人都感到安全、受到尊重的信仰羣體,此亦為「愛鄰舍」的實踐。
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系客座副教授黃慧貞博士以經文勉勵教會共同面對困境,「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上)她遂闡釋教會普遍在性別議題上的阻力,包括認為「性」等同羞愧;容忍言語和行為上的性接觸或性暴力。她不諱言,其中最值得關注之處,在於教會充斥着有形無形的權力架構,在強調和諧的氣氛下,沒權勢一方多以忍讓蓋過衝突。她提醒教會作為安全空間,當成為敏銳權力,並能實踐創傷知情關顧的羣體。
在回應部分,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莊子慧引述風雨蘭個案回溯研究報告2019-2023指出,在近500宗童年性侵犯個案中,過半遭受持續性侵,平均延遲求助12.8年,可見多重因素下,性暴力倖存者於教會求助困難,或被要求原諒與復和,帶來二次創傷。她期盼與會者以關懷的心平衡保密和知情權,讓性暴力事件被看見,同時讓倖存者被尊重。中華完備救恩會蘇鳳儀牧師從實踐經驗分享,堂會自2019年制定「防治及處理性騷擾政策」之進程,包括同工及事奉人員的培訓,加強有關意識。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副總幹事盧家輝稱,制定政策有助受害者勇於站出來,平日亦可嘗試多與青少年從不同角度探討性別公義等議題,以盛載生命的需要。
詳細研究報告,以及香港教會防治性騷擾實務手冊,可瀏覽www.hkcc.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