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詩篇第一篇屬「智慧詩」,是猶太人累積了處世的智慧,告訴後世,不要走歪路,這便是舊約提到的「福」。「福」字有英文譯本譯為「fortunate」,中文作幸運,但一般譯為幸福,便是舊約的繙譯「福」。另外的繙譯為「happy」,中文一致譯為福。內容十分廣泛,是人間快樂的不同領域,如工作得到報酬、享有財富、家庭幸福、子孫繁多、凡事順利等等。詩篇第一篇重點在「凡事順利」。
甚麼人可以享受上帝的「福」?詩篇第一篇提到「三不一唯」,願讀者可以記取,持之以恆,享受上帝的「福」。
「三不」結構相同,但程度上有分別。
第一「不」是「不從」,有譯為「不走」;第二「不」是「不站」;第三「不」是「不坐」,屬動詞,程度逐漸加強,從「走」,到「站」,再到「坐」,是典型的犯罪模式,從「行走」中看見某種罪惡,到受吸引而停步「站」着,終於到了參與罪惡而「坐下」成為當中的一分子。
有關對「罪惡」的描述,第一「不」描寫為「惡人」,意思是「不敬畏上帝」的人,當上帝冇到的人,自己掌管自己的人生,對善惡有自己的解釋而不是按照上帝的解釋,因此肆意犯罪。第二「不」描寫為「罪人」,意思是犯了各種罪惡,例如違反舊約的「十誡」,及新約所列出的「罪惡」清單,如羅馬書一章十三章等。第三「不」描寫為「褻慢人」,即譏笑上帝的人,同一字在使徒行傳二十五章四節:「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即鼓動其他人犯罪,也即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原理。
第一「不」提到「計謀」;第二「不」提到「道路」;第三「不」提到「座位」,即犯罪的三步曲:由思相開始,至行出來,再至成為習慣。
「一唯」是從正面來思考,要將神的說話藏在心裏,才能不去犯罪,享受上帝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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