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順服中


2856 期(2019 年 5 月 19 日)
◎ 釋經講道 ◎ 梁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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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活期第五主日(約十三31-35)

  引言

  當讀到「孩子們!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多了。」(約十三33,和修版)你有何感覺?至少我們會感受到這是耶穌的叮嚀,「時候不多」好像向最親最愛的人道別,即代表以下的說話非常重要,請留心聽。

  經文背景

  從約翰福音的編排,這一段經文發生的時間正是耶穌為門徒洗腳與猶大採取出賣耶穌行動(約十三31)之後,而耶穌所說的話,好像臨別贈言,更為門徒賜下新命令:彼此相愛。究竟這裏所指的愛又是甚麼?

  一、愛在順服中,是因為耶穌先以順服的愛立下榜樣

  當猶大真的採取行動,一方面耶穌感到心痛,另一方面卻是因着順服上帝的旨意,繼續迎難而上。接着,祂賜門徒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在這個時刻,似乎彼此相愛對當下的門徒來說,不但是一項命令,更是迫切而要實行的功課。試想,當門徒們其後知道出賣耶穌的人原來就是他們當中門徒之一的猶大,他們的心情會是怎樣?在門徒心裏充滿疑問、充滿憤怒是人之常情。耶穌明白門徒們將要面對怎樣的挑戰,所以給門徒這項新命令,對門徒來說,其實是一項順服的功課。若果不用順服上帝旨意的心去遵守,確實很難饒恕「自己人出賣自己人」。耶穌的順服,正是使門徒明白因着愛,是耶穌自己甘願走上十架路,這一種既是出於愛,也帶着順服上帝的心,同時為門徒立下愛的榜樣,因為耶穌自己就是以遵守父的命令,用行動去顯明愛父的心,「我這麼做是照着父命令我的,為了讓世人知道我愛父。」(約十四31,和修版)

  耶穌既然已為門徒立下榜樣,為甚麼猶大會出賣耶穌?難道猶大不愛耶穌?

  二、愛在順服中,讓人靠基督棄暗投光

  你覺得猶大愛耶穌嗎?可能愛,但愛得不足;又或者愛自己、愛金錢過於耶穌,最後選擇出賣耶穌,進入黑暗。當生命遇到黑暗的時候,當生活遇到掙扎時,我們又如何選擇?猶大選擇了出賣耶穌,其實等同於羊與牧羊人的比喻一樣,他聽不到耶穌的聲音(約十27,和修版),這正正與耶穌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以致「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就是這些光明之子的好行為,更能顯出是耶穌的門徒,與猶大的棄光投暗成為強烈的對比。事實上,人所作的行為若是行在光明中,包括彼此相愛,就能成為美好的見證,相反就好像猶大一樣,只能在黑暗中行事,最後更是在黑暗中滅亡。耶穌在這個關鍵時刻,清楚知道只要順服上帝的旨意,不但能將光帶進黑暗,更能使上帝得榮耀。

  總結

  彼此相愛的命令,之所以說是新命令,其實並不是這命令是新,因為在舊約都有類似的命令:愛鄰如己 (利十九18)。新,是因為耶穌用祂的生命展現一種全新的愛,就是順服的愛,甘願犧牲,慷慨付出,以致我們因着基督復活的大能,引領我們走在光明的路上,以順服上帝的旨意去彼此相愛,用行動慷慨去愛,將光帶進黑暗裏。

  梁美英 (道聲出版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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