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離?


2737 期(2017 年 2 月 5 日)
◎ 信仰通識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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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紀末旅遊德國,才知道德國教會的運作經費仍然來自國家稅項。換句話說,教牧人員的薪津來源,基本上與公務員無異。很明顯,這可以追溯至過去千多年的歐洲教會歷史,也就是君士坦丁大帝將教會納入國家的體制之內,讓它成為穩定和團結國家的重要因素。

  據報道,挪威國會於八年前啟動「政教分離」的程序。到了二〇一七年,兩者正式分離,當地約一千二百五十名牧師及主教,將不再是國王任命的政府官員。挪威信義宗亦不再是國家的機構,而是個獨立的「企業」。

  當年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原本是要讓地方教會擺脫羅馬教廷的轄制。但由於所處的時代,以及推動宗教改革需要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使得馬丁路德對屬世政權多一分的寬容;他以「兩個國度」都是上帝權柄的彰顯,作為基督徒應服膺世俗政權的理論基礎,反對農民暴動,也為十六世紀提供了君主立憲制度的思想序幕。

  馬丁路德「政教分離」的原則,本為削弱教廷的勢力。他在《致德意志貴族公開書》中指出;「既然世俗權力乃是神的授予,以懲處邪惡者保護行善者,就應該可以在整個基督教世界行使其職責,既不受限制,也不管對象是教皇、主教、教士、修女還是任何其他人。」然而教會的權力退場後,留下的權力真空必須補充,否則社會就會失序乃至於動盪。

  如果說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對「被擄」的教會的一種解放,那麼在這過程中,卻又因為對王權的鼓舞而建立了新的社會壓制力量。德意志的王公貴族們支持宗教改革,顯然不是着眼於反對教會的剝削,而是着眼於政治權力與經濟利益。

  這樣,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政權與教會的分離是具體而不是概念性的,目的並不是要阻止教會在社會上發光發熱、作鹽作光,而是要阻止它們因着從屬的關係而混淆彼此的角色。離了教會,政權並不自動擁有獨立自足的最後權威;而離了政權,教會則更能發揮其改變人心的作用,成為策勵社會為善的動力與及監察社會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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