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過一個真實的故事。話說作者買了一份禮物給他母親,他明明知道這份禮物對母親來說是沒有甚麼意義的,但還是隨便買了。作者不是沒錢,因為他可以花好些錢給自己買昂貴的釣魚用具,但想到要買禮物給母親時,就隨手用剩餘的零錢購買。這是一份隨性,沒有認真經過思考的禮物。
當天晚上,作者說他忽然良心發現,非常自責,想到自己自私的行為,覺得心要撕裂似的。後來,跪在床邊禱告良久,心才得釋放。第二天清早,硬着頭皮把那份預備好的禮物送給媽媽,也向媽媽道歉。雖然媽媽大方地接受那份禮物,但作者說他永遠忘不了這一個經歷和教訓。
愛,就不要把剩餘的給出去;愛,是要把最好的給對方。
試想想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用同樣的態度來看待。當遇上要讀經禱告時,就會把這件事推到最後最慢才做。一天下來,甚麼事情都做了,玩也玩夠了,快要睡覺前,就用剩餘一點點的時間,拖着疲憊的身體去讀經禱告,常常是才看幾行字,眼皮就漸漸合上。看似是完成例行公事,但真正讀經禱告的時間其實很少,也很難在靈命上有甚麼的學習和成長。
每一個人的生活作息都不一樣,但我們總可以按自己的時間表,騰出一小段「好」的時間出來,就是一段自己算是精神奕奕的時間來讀經禱告。這樣,至少我們不是把一天裏精神最差的時間放在重要的事上。愛上帝,就不把剩餘的時間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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