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世紀性文化反思系列(三十三)
 五分鐘可改變市民對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


2699 期(2016 年 5 月 15 日)
◎ 「性」在反思 ◎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性文化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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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四日,新聞報道了一宗駭人聽聞的強姦案,六旬父親於親生女兒五歲至八歲三年期間,強姦了女兒過百次,並以手機及相機拍下過程,更以色情雜誌荼毒女兒!這種喪盡天良的父親真的匪夷所思。法官潘敏琦斥責他為社會的渣滓,判他入獄二十一年。

  我非常同意法官所言,父母保護與自己血濃於水的子女免受傷害是天經地義,但該父親卻蓄意對孩子造成如此大的痛楚,更似乎全無悔意,並把責任推在女兒身上。為何這種慘劇會發生呢?除了再次印證「人是全然敗壞」的基督教教義外,我們也注意到女兒的母親曾經歷婚姻失敗,這是她的第二段婚姻。當然,所有的責任應要這禽獸父親承擔,但在過程中我們也看到色情文化推波助瀾的作用。該獸父喜愛把強暴女兒的場面製作錄影帶,又以色情雜誌引誘女兒,都指向他對色情媒體和影像的迷戀。他甚至反過來指幼女愛看色情刊物,這很明顯是他把內心的慾望投射到女兒身上!

  他的所作所為,正正活出性解放思想和色情媒體的意識形態:只要自己有性歡愉,可完全不在乎別人(甚至近親)的傷害,更不用理會所有道德規範(如亂倫)!家庭本來是保護孩子的地方,可悲的是,在這性解放泛濫的世代,一些本應是守望者的家長容許自己被慢慢腐化,甚至變成加害者!

  有些人會以這些悲劇為理由,攻擊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認為家庭仍然是父權至上。然而,我們不能以偏概全,理由很簡單,當一夫一妻制被破壞時,這些悲劇只會更多。美國德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的社會學家Mark Regnerus在二零一二年出版了他的調查結果,研究在不同家庭結構中成長的孩子,曾否被父母或其他成人愛撫,和曾否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結果如下:

  曾被父母或其他成人愛撫曾被強迫發生性行為

  完整家庭2%8%

  男同志父親家庭6%25%

  女同志母親家庭23%31%

  再婚家庭12%16%

  單親家庭10%16%

  離婚家庭10%24%

  收養家庭3%23%

  每一個個案都是悲劇,因着人的罪性,「完整」家庭也非完美,也發生不少醜陋的性侵犯。然而對比其他各種新家庭結構,完整家庭中的性侵犯仍然明顯是最少的,而其他新家庭結構的情況只會更壞。因此,我們的解決方案,並不是去拆毀現已衰弱的一夫一妻制,而是鞏固它,盡量減少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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