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耶穌


2679 期(2015 年 12 月 27 日)
◎ 釋經講道 ◎ 黃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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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一39-45(46-55)·

  十二歲時的耶穌還算是個小孩,必須由父母照管。按猶太人的宗教禮儀規矩每一位猶太人(女孩十二歲、男孩十三歲)都必須經過宗教義務,參加「成人禮 (Bar and Bat Mitzvah) 」。未參加成人禮以前,他若犯了律法,必須要由父母承擔他的罪。可見,耶穌的父母回去找耶穌和訓勉他的話是合宜的,「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雖然明白是要以父上帝的事為念,但仍是要放下自己的意願與父母一同回家 「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二49;二51上)

   1. 順從父母

  耶穌的父母從小的時候就不辭勞苦,每一年都帶同耶穌行走數天的路程來到耶路撒冷聖殿敬拜上帝,這種熱誠為耶穌帶來了一個美好的榜樣。同樣也為今天的基督徒父母帶來學習的榜樣,不要因路路途遙遠而忽略建立孩子與上帝的關係。

  耶穌看見肉身上的父母如此虔誠熱愛上帝,促使祂更樂意接受上帝在祂身上所要成就的旨意,在祂生活中常朝着得蒙上帝和人的喜悅的心生活,「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52)可見,信徒生命的成長是離不開上帝和人的喜悅。

  2. 學習律法

  律法就是上帝的話語,也稱為上帝的道,就是「吩咐我們所當作的,禁止我們所不當作的。」(「基督徒問答」第16條)律法就是我們生活的準繩,用作分辨對與錯、正與邪的準則。學習律法就是學習明白上帝的旨意,叫我們在這黑暗的世代中能按着上帝的旨意而活。(腓二15-16)

  耶穌雖是孩童,但是祂學習律法的態度很值得我們學習,雖是簡單的答問方式,但卻足夠讓人知道祂對上帝話語有多少的認識。可見,我們的學識並不是單由一個學位來決定,而是由我們內在對上帝有多少認識的生命來決定。「聰明人的心得知識;智慧人的耳求知識。」(箴十八15)「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箴十六22)

   3. 得蒙喜悅

  路加記載耶穌是在「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這是指靈性和與人際關係而言。換言之,耶穌不是單單重視在信仰上的操練,也在社會上建立美好的睦鄰關係,這說明信仰與生活是分不開的,甚至可以說是信仰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信仰,這樣,福音就不是一個口傳的信息,而一種充滿平安和喜樂的生活,耶穌自小就是這樣成長。

  今日,我們生活在香港這個繁忙的社會裏,人人都不自覺地為了自己而努力,我們會否停下來,看看這位年少的耶穌,祂的生活是多麼的美好,從十二歲到三十歲出來傳道以前,上帝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同增長。

  「上帝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傳二26上)今天我們作父母的有沒有停止聚會而遠離上帝呢?我們有沒有不辭勞苦帶孩子來到上帝面前呢?我們有沒有只重視孩子學習社會的知識而忽略了上帝的話語的屬靈知識呢?求主幫助我們再重新定睛在耶穌身上。

  黃承香(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靈合堂主任牧師)·聖誕後第一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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