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榮耀上帝而活


2621 期(2014 年 11 月 16 日)
◎ 如此我信 ◎ 李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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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丁路德和其他教會改革者曾以「五個唯獨」去陳述基督徒信仰的核心。路德起初確立了三個「唯獨」: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後來把這三個唯獨串連起來,指聖經已表明一切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和真理,都是藉信心的對象──基督──而有的,便成了第四個「唯獨」:唯獨基督;為要回應上帝藉基督所賜的恩典、藉聖靈所賜的信心,信徒就當以榮耀上帝為一生行事為人的方向,便引申為第五個「唯獨」:唯獨榮耀。如經上所記:「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20)

  因此,使徒保羅勸勉我們:「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 (林前十31) 所以不論大事小事,我們都要問:我作這事,能夠使上帝得榮耀嗎?

  倘若你凡事都這樣行,你很快便會發覺,別人會因着你的好行為,歸榮耀給上帝。倘若你還沒有得着榮耀上帝的力量,你可以求上帝,以祂無限的慈愛和恩典,激勵你凡事榮耀祂。

  聖經更告訴我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上帝)」。(詩五十23) 原來榮耀上帝與獻上感謝的關係是如此密切的:知恩才會謝恩,謝恩就叫施恩者得榮耀。不怕人不懂得怎樣榮耀上帝,只怕人不知恩,不曉得一切好處,連同偉大的救恩,皆從上帝而來。

  當耶穌回顧在地上的一生之時,祂肯定地禱告說,祂已經榮耀上帝。祂對天父上帝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 耶穌根據甚麼來說自己經已榮耀上帝呢?祂以「成全上帝所託付的事」作準。上帝給你的託付是甚麼呢?只要你留心自己的恩賜和別人的需要,就不難明白祂所託付你的事。但願每一位上帝用重價買贖回來的人,都能成全上帝所託付的事,榮耀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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