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分享是共存的一種模式。於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所以,人類在自己收穫的時候要給別人留下一點,這往往就是給自己留下生機與希望。人人也知道,分享是一種快樂。因為分享並不是失去,而是一種靈性的收穫。分享是一種幸福,因為分享能使你建立高尚的情操。分享是意味著寬容的心;協同的能力、交往技巧與合作精神。這些都是現代人應具備的重要素質。所以,我們要將自己喜愛的物品,美好的情感體驗及勞動成果與他人共享。
可是很多人並不甘心樂意與人分享,他們常說:「我這麼辛苦地賺錢,好應該儲下來,留待不時之需。而且我要用這些錢做很多我想做的事,為何我要施與給其他人?他們的不幸,看來是他們罪有應得的,與我何干呢?」
這是很多很多的人在處理錢財時所產生的諸多混淆,都是因為他們對神的認識不夠深切,不能辨明神的角色和權柄,缺乏了對神真正的敬畏。
聖經教導我們:
1. 神是我們的主人,祂授權給我們當管家。
神擁有一切,包括擁有我們的一切。神給我們管理的責任,並要求我們按著聖經的財務管理原則去管理我們的財物。
詩篇一一五篇十六節: 「天屬於耶和華,地,他卻賜給了世人。」
2. 人只是管家的職份,並不是財富的擁有者。
人只有管理權和運用權,沒有繼承權。可是人就是難有這分省察,總以為自己就是一切的主人,一切皆屬於自己。所以當失去時,就感到沮喪萬分;增添時,就興奮得難以自控。我們的心情就隨著財富的增減而失落或滿足。
創世記一章二十八節:「神就賜福給他們,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所有走動的生物。』」
3. 人擁有的一切,不過是神的恩賜。
而所謂對別人的幫助,其實也不是源於人。只是神透過人作為導體,去祝福另一些人而已。能夠成為神的器皿,幫助他人,盛載他人,這不正是我們最大的福氣嗎?
哥林多後書八章九節:「你們是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的: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要使你們因他的貧窮成為富足。」
一位義工曾這樣說:「他不是在施捨或給與,而是在學習及收獲。他在施與時,同時存在一分感謝的心,感謝受助者給與我人生學習的一個機會,感謝他讓我體會到我不曾領會的種種。」
各位尊敬的弟兄姊妹:財富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倘若只留在銀行裡,它就毫無價值。財富像河流,可以流入,也可以流出。所以甘心樂意施捨,不但不會令自己缺乏,反而變得更豐富。一個只懂儲蓄、只顧領受的人,把心靈專注於積財上,容易變得功利自私。相反一個懂得施與的人,才能夠向人顯出關愛。
當我們從領受上開始管理好資產,並作合宜適切的分享,教會就向社會脫貧的進程上跨進了一大步。
潘錦池(冠冕理財事工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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