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排眾議的信仰生活


2400 期(2010 年 8 月 22 日)
◎ 釋經講道 ◎ 陳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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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息日,耶穌在會堂裡教訓人。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耶穌看見,便叫過她來,對她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於是用兩隻手按著她;他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與神。管會堂的因為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氣忿忿的對眾人說: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嗎﹖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嗎﹖(路十三10-17)

  

  引言:

  早前,香港有關「政改」的問題引起了不少風波,各政黨對「直選」方案的態度,更發展成罵戰和互相指摘。不論持堅守、修訂或轉變的立場,只要明白取態的理由和目的,並以最多數香港人需要為前提,縱不能獲取別人的認同,要有「獨排眾議」的信念和行動,才不負「議員」的身分。作為耶穌的門徒,在非基督教的社會中生活,每天都會遇到有很多需要取捨的事情,我們又應如何作決定?

  一、獨排眾議的行動

  這段經文是路加獨有的記載,作者很簡單扼要地記錄了事件的發生和經過;主題也十分明顯,是要引出耶穌是神的身分和祂的能力。經文共有兩處提到這女人的病與「邪靈」有關,分別是「被邪靈附身了十八年」(十三11,新漢語)及「被撒但捆綁了十八年」(十三16,新譯本)。其中「脫離」及「直起腰來」都是用了被動時態,表明這一切都是神的工作。而十八年並不是一段短的時間,當事人必然已用盡了力所能及的方法,但仍是得不到醫治。但耶穌卻主動地關心婦人的需要,看見並邀請她近前來,宣告她的病離開了,然後用手按著她,使她立即痊癒。

  耶穌是「至高全能」上帝的身分乃無可置疑的事實。宗教領袖們的拒絕反應,原因可能有很多,但他們確實是表現了自己的不信。作為基督徒的我們,自然相信耶穌是神的身分,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是否真能活出這樣的信仰?面對不信的環境和壓力,或是當困難和逆境來臨時,我們是否仍一如過往,選擇憑自己的意思生活,忘記了有一位大能的上帝可以倚靠。然而,更多的信徒並非忘記,而是深知倚靠上帝必要先放下「自我」,以致無法作出取捨而已。

  二、獨排眾議的見證

  路加在經文的開始,強調了「安息日」和「會堂」等場景,因耶穌的行為,引起了代表宗教領袖的管會堂者之指摘:「我們有六天好工作,要治病應該在這六天內,而不該在安息日。」(十三14)到事件總結的時候,作者亦表達了自己的結語(十三17),其中重複了三次譯作「所有」的字句,經文分別譯為「全體」和「一切」(參《新漢語譯本》),顯出事件強調了宗教領袖和群眾在反應上強烈的對比;在整卷路加福音的結構,這是一件屬「對照神蹟」的事例,因在前文已記述了幾個相關的事件(四31-44;五12-26;六6-11),都是指出宗教領袖對耶穌的反應,故在(十三15)的責備中,顯示了他們依然拒絕的態度,並引伸了後文的警告(十三22-35)。

  耶穌運用了拉比常用的「更何況」辯證方法,指出:按當時律法所規定,若為某家主及動物的好處,容許在安息日解開牠的捆綁;那麼,解開一名「亞伯拉罕的女兒」(神所揀選和賜福的民族),使她脫離撒但的捆綁,是更應該要作的事情。縱然在有勢力人士(管會堂的人)反對的情況下,耶穌仍作應做的事情,其生命的表現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然而,在我們表達真理以前,可能要問執行和堅持這事的目的,是否出於個人的私心或有益於群眾?執行過程是否合乎道德標準,以及信仰原則?最終結果是讓神得到榮耀,還是祂的名字受到虧損?

  總結:

  人的特性都是很容易的看環境,喜愛從群體中尋找認同,在安全感的氣氛下生活。你的選擇又是怎樣?在現今這不再追求真理的氣氛中,更多的時候,信徒要在反對的聲音中表達立場,或是提出合乎聖經原則的提議,縱然未必可以得到欣賞和認同,也實在是值得堅持的。深信那鑒察人心的神,必會肯定和賜福予那些願意「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的人。這不是自欺欺人的舉動,乃是因認知神的大能和屬性而發出的信心宣認。

陳文偉(前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尖福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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