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籲家長、學校及政府應攜手合作
 教導青少年避免成為網上欺凌受害者


2365 期(2009 年 12 月 20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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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港女大鬧店長」到近期熱爆的「阿軒推女友落街」等事件,網民對於當事人進行網上「起底」、「醜化」的行為比比皆是,網上「起底」能否被監管,學生面對欺凌事件應如何處理,家長怎防範小朋友不會誤用電腦作惡,老師可怎樣引入正確使用互聯網的價值觀、自由和自律的精神,尋求一個雙方都得到平衡點。由明光社主辦及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協辦,假中聖書院舉行「人肉搜尋與網民公審之網上欺凌問題研討會」,由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學系助理教授馮麗姝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黃錦輝教授、香港青年協會智net家庭支援中心項目主任吳錦娟女士及資深電腦使用者黃品傑先生從不同層面探討青少年網上欺凌情況,尋求解決的方案。

  黃品傑先生以過來人身分,講述他在網上遭欺凌的經歷及感受。他說,在中大的學生報事件中幫朋友架設一個網站討論區時,不慎留下個人的電郵地址,其後有人透過該討論區的電郵,找出他在網絡上的各項資料並公開,使他受到網民批評及攻擊。雖然他立刻刪除所有網上的個人資料及更換電郵,他依然感到一種巨大無形的壓力及害怕。

  網上文化扭曲個人價值觀

  吳錦娟女士指出,從數據顯示香港有多達百分之十七點八的青少年,曾經被別人在網上欺凌的經驗。吳錦娟認為,青少年參與網上欺凌的動機來自社會充斥著愛揭私隱的狗仔隊風氣。加上網上文化言論自由,網絡也容易隱藏個人的身分;青少年傾向在網上宣洩個人的憤怒;甚至透過參與網上欺凌來解悶。吳女士指出,網上欺凌特色為快速的傳播,覆蓋層面廣大,沒有時間地點限制,不易印證,欺凌的手法直接及強烈,包括將受害人的資料公開,或散播謠言。網上欺凌文化對青少年的影響包括產生扭曲價值觀,也出現網上審判的情況,漠視化人私隱。甚至青少年混淆在現實世界及虛擬世界中,將兩者混成一體。

  各方配合預防及制止網上欺凌

  馮麗姝指出,預防及制止網上欺凌的發生,需透過政府、學校、家長及青少年多方面的配合,政府要落實制訂針對網上欺凌問題法例,嚴格執法。學生在遇到網上欺凌時應保持冷靜,不應對言論進行即時性的報復行為,拒絕與欺凌者作任何溝通,將事情告訴可以信任的師長。

  家長方面要與孩子訂立有效和合理的上網規條,使用過濾軟件,觀察孩子上網的行為是否出現異常,並與孩子建立良好及開放的溝通關係,教育孩子正面的道德價值。

  學校透過監管校園內的上網情況,對學生進行輔導計畫,並由高年級同學執行監管網上討論區。馮博士指出,推行預防措施能教導學生如何避免成為受害者,建立正面自我形象,認清網上欺凌的法律與個人應負擔的後果,加強他們社交解難及情緒管理的能力。

  黃錦輝教授認為,網上的科技與法律文化有著很大的鴻溝,法律追不上現今科技的發展,使網絡上出現許多顛覆現象。同時,作為網上新移民(家長)要管理網上原居民(青少年)一定存在困難。監管網絡世界,需先建立有義務才有權利的公民責任,讓所有人在使用網絡世界中,都遵行適當網絡公民責任。同時設立網上城市策畫,將網絡世界的秩序建立起來,

  透過「e社工」,使用網絡來關心青少年,並在學界產生「e風紀」,培訓有正義感的人士,在網絡上進行監察工作,甚至能推出「e警訊」及「e警察」來維持網絡的秩序,藉著有效的網上監管保護下一代在網絡裡的安全。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青少年遇到網上欺凌的情況在香港非常普遍,無論Band 1到Band 3的學校都存在網上欺凌的現象,教會青少年也會成為網上欺凌的對象。蔡志森提醒信徒面對網上欺凌情況,首先要學習保護自己,並提高保護個人資料意識,不將個人的資料放在部落格及facebook。同時培訓他們願意與人分享經歷,避免在啞忍的情況,繼續被人在網上的欺凌。此外,青少年信徒遇到嚴重的網上欺凌事件,應立刻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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