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的拍檔文友諸葛空城先生,早前寫了〈「應許」與「應允」〉一文(見本報11月1日第2358期),對教會同人常說的「應許」與「應允」提出討論。他旁徵博引,言之有理,推論粵音「應許」與「應允」該讀仄聲(答應之「應」),而不該讀平聲(明確地說是「陰平聲」),即不該讀成「英許」與「英允」。讀者不妨採納他的見解。
然而,當我翻查詞典,發覺有兩本詞典的詮釋跟諸葛先生的不同,特提出供大家參考。彼此同指出,「應」字有平仄兩音(參上段);但相異的是,諸葛先生說「『應』字如係動詞,如:答應之『應』,粵音都讀仄聲」,該兩本詞典卻在條目「應」(陰平聲)字下,指出它可解作「允許」(動詞),例詞是應允、應許、應承。換言之,所引詞典之編者都主張,「應許」與「應允」之「應」字該讀陰平聲,讀如「英」。按:所引詞典是詹伯慧編的《廣州話正音字典》(2002),及劉扳盛編的《中華新詞典》(1993)。較近期的,由香港教育局主催出版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2007),亦主張「應允」之「應」字該讀如「英」。
我看過這三本詞典後,認為它們的理據似乎是這樣:「答應」與「應許/應允」在本意上有分別,前者重點在回答、接受,後者重點不在回答,而在主動允許某事發生;因此,兩者中的「應」字讀音不相同。
在這議題上,意見紛紜,莫衷一是,教會同人該如何取捨?我建議採寬容的態度,在教會中聽到有人把「應許/應允」之「應」讀陰平聲或仄聲─跟己見不同的,不宜厚責對方。諸葛先生說,「講粵語的人都有一種『變調』的本領」,讀錯「應」字的原因由此而起;其他類似的情況也不少,如:平聲的「刊」、「愉」分別被變調讀作仄聲的「罕」、「預」。我們對這些俗音大多待之以寬,對「應許/應允」的俗音豈不也可同樣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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