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形容『摸著石頭過河』的校園驗毒試行計畫,引起的爭議愈爆愈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質疑該計畫違法,指現行法例規定當局向未成年人士索取尿液樣本時,需獲當事人及家長同意,不明白為何該計畫只需家長同意。」
《東方日報》11.8.2009
特區政府施政,套用一句高官學自國內的術語,愈來愈多是「摸著石頭過河」,不論是徵收膠袋稅、西九文化中心計畫、停車熄匙、母語教學、新高中學制,以至今天鬧得沸沸揚揚的校園驗毒皆屬此類。只是今天摸著的石頭,愈來愈多是滑溜鬆軟,一不留神就給栽個半生不死;而要渡過的河,原來竟是危機四伏的鱷魚潭。
眼見青少年濫藥濫毒日趨嚴重,死亡個案日增,公園和天台更常有索k到神智不清的學童橫臥地上,特區政府除了語重心長的勸喻「不可一,不可再」,更信誓旦旦的要做到百分百無毒校園,而所謂校園驗毒計畫,就是如此背景推出的新政策。只是一邊有曾蔭權、黃仁龍、孫明揚等自說自話,另一邊廂又有眾多撥冷水的反對意見。先是天主教教區高調聲明此舉治標不治本,有違教育原則;繼而社會各界人士爭相提出異議,最令人側目還是由特區政府委任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竟公開質疑該計畫有侵犯學童私隱之嫌。
原本內部可以溝通和化解的大小矛盾,今天愈來愈表面化、白熱化。小小的一位私隱專員,為甚麼不事前找律政署談談,看看有甚麼法例需要修改才可以推出政策;又或者打個電話給教育局,商議一下如何「平衡」公眾利益與學生權益。但今天似乎沒有人有如此能耐,上面講的是「和諧」,但實際上是各顧各的,而且是互不理睬、互不相讓,這樣下去,恐怕甚麼事幹也做不成。
前殖民地政府留下來的一個不錯的傳統,是廣泛諮詢和匯合各方意見的委員會制度。如何做到百分百無毒校園?理論上及人性上皆不可能。但禁毒委員會有來自各方的人才,大概可以集思廣益,想出一些可行又理想的做法。只是當整個社會互不信任,在道德上既矯情且虛偽,創意又枯竭,一眾官員和委員又脫離前線現實,一切遂變為象牙塔內的想當然,徒添煩添亂,這樣製訂出來的政策,試問又豈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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