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圈主人:
教會堂議會提案討論將青少年團契及兒童團契合併,並納入青少年崇拜中,即是從此教會再沒有青、兒團契,而只有青少年崇拜。如此安排是要節省人力分配,並遷就更多人可以集中一個時段返教會活動,而又不影響日常個人其他活動。
請問團契和崇拜可以同時進行嗎?
Amy 上
Amy 讀者,
原本「團契」是一種群體關係,是一種互愛互助的、親切的共享關係;而不是某些特定組織或活動。原本「崇拜」是一種生命態度,是一種唯神至高、尊主為大的人生定位;也不是某些特定形式聚會。
不過人性傾向隨俗,「團契」和「崇拜」這些聖經教導的群體關係和生命態度,並不會隨著歸信上主而自動萌生。這些「新生命」的氣質,是要終生學習成長的。教會設立的「團契組織」和「崇拜聚會」,目的正是要藉著專門計畫的活動,來培育信徒,促進這些「新生命」的氣質。這實在是教會的傳統智慧和努力。
不少教會向來都採取「各從其類」的方針,計畫整體事工;就是安排特定的活動,專注於一項特定的目標。例如設立「團契組織」,主要是為了培育信徒的群體關係;又設立「崇拜聚會」,主要是為了培育信徒的生命態度;其他事工也各有特定專注目標。
時代推移,社會轉變,教會就要應變。你的堂會考慮到人力及其他資源因素,計畫將原本二分的「團契組織」和「崇拜聚會」合併;亦即是由過去「各從其類」的方針、轉向「多元目標」的方針。這就引起你的警覺,要避免在培育信仰情操方面有所偏廢。
其實也不必太刻版地割裂教會各類活動的功能。「團契聚會」時的「唱詩」和「講道」程序,不也是一種「崇拜情操」嗎?同樣,在「主日崇拜」中全體會眾一同唱詩、一同祈禱,不也是一種「團契關係」嗎?更重要的,可能是聚會的設計,並且須要留意教導主領者和參與者,掌握準確的心態。
教會事工都是「生命工程」。既不宜輕舉妄動、又要貼近時勢,所以模式調整從來都不容易。但願你在警覺中亦開放心懷,靠主恩摸索前行。
主僕 區伯平 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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