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春茗書商贊助


2279 期(2008 年 4 月 27 日)
◎ 時事透析 ◎ 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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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明報四月廿一日全版報道的標題。事件是香港津助小學校長會上月在尖沙嘴舉行春茗,二百名出席校長每人付出餐費三百元,贊助商付出每人津助四百五拾元。

  事件曝光後,香港津助小學校長會主席承認九千元一席的春茗太昂貴,將來可以節儉些,但不認為收取書商等贊助有問題。教協主席則認為接受贊助可免則免,否則費用將會轉嫁給學生。有執業大律師認為校長食完飯後,又參與選擇書商及作出決定,會引人詬病。廉署則認為校長接受書商飲宴款待,使法不妥。而有出版界人士指出,贊助風氣可算是「傳統」。

  縱觀各方報道,業界以內認為沒有問題,業界以外則有不同看法。值得研究的是出版界認為贊助風氣是「傳統」的問題:此風可長抑此風不可長。

  出版界進行贊助的流程又如何?

  首先,香港津助小學校長會一定不會以「索取」方式來向出版商提出贊助要求,因為廉署指引明顯禁止。

  其次,出版商如何得知要贊助?若沒有明示信息,有沒有暗示信息?相信這是出版界人士所謂之「風氣」。一次,兩次,三次,之後便成風氣,知道甚麼活動後,便主動贊助,一點也沒有觸犯法例。贊助活動沒有在爭取生意上得分,但不贊助活動又會不會在爭取生意上失分?為免失分,別人贊助,自己不能不贊助,同業競爭又豈能落後?就當作是推廣費用罷。結果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問題指出來了,但風氣依然固我,難道香港教育界真的不想改變此風氣嗎?

  俗語說:「光棍佬教仔,便宜莫貪」。政界又說:「世上真的有免費午餐嗎?」香港津助小學校長會卻說:「沒有問題」。

  教育界掌握教育下一代成長鑰匙,道德觀念及操守上又焉能不以身作則?在一些灰色地帶或準則模糊之處,是否可以堅守原則,寧願為整體原故較為保守,而不能因一己不會犯錯而塑造風氣,使其他人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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