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及敬拜是選擇。而約翰藉著敘加城挑戰我們要作智慧的選擇,專心跟隨耶和華。
「於是(耶穌)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約四5)
約瑟之地
到了敘加城,約翰再領我們到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約四5)。「那塊地」來頭不小。雅各與神摔跤後被改名為以色列,跟著他與哥哥以掃重逢,最後平安回到迦南地的示劍城(即敘加城),在城的對面支搭帳棚。後來用一百塊銀子買了那地,就是後來留給約瑟的「那塊地」。雅各曾在那地築壇獻祭(創三十三19)。
「那塊地」有兩個重要的意義。
第一,早年神呼召亞伯蘭時,曾應許他說:「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創一七8)而這塊在敘加城的地位於迦南,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最早獲得的產業,這可算是神向亞伯拉罕守約,賜迦南給他後裔的第一步。「那塊地」雖然面積不大,但意義重大,因為它象徵了神的信實。
第二,雅各後來把這塊地留給約瑟,約瑟臨終時,雖然迦南地仍未歸屬以色列,但約瑟卻仍堅信耶和華的應許,沒有求神延長他的壽命,因為他沒有把自己離世的日子作為神實現應許的限期。相反,他憑著信心,吩咐子孫不可把他的骸骨永久留在埃及,待時機成熟,便要把他移葬於迦南的示劍(創五十24)。約瑟的肉體雖然死了,但他的信心卻延伸下去。後來,他的子孫真的把約瑟移葬到示劍(書廿四32),因此,「那塊地」也代表人的信心。
基督徒的敬拜是建基於神的信實與人的信心,兩者缺一不可。沒有信心,神的應許就對我們無益。兩者結合,才可以建立健全的敬拜。
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之事的明證(來十一1,新譯本)。希伯來文動詞的時態(tense),簡單來說可分為兩類:已成的事(perfect tense)及仍在進行中未成的事(imperfect tense)。詩篇的作者常喜歡使用「預知已成」的時態(prophetic perfect tense)。意思是彷彿作者讓信心把他直帶到時間的極端,在那裡回顧快要將成的事(也是未成的事),向神預先發出感謝。這正好描寫約瑟的信心。
在敬拜中,我們不但要立志跟從神,也應向約瑟學習憑著信心,抓緊神的應許。
(註:楊世禮醫生為加拿大緬省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加拿大基督徒商業專業聯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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