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辦學的任務是否完成了?


2249 期(2007 年 9 月 30 日)
◎ 專題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教會不是政府的承辦商 ●袁天佑(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學校教育部執行幹事)

   教會是否已完成了她辦學的使命?教會應否繼續辦學?教會應否將所辦的學校交回政府?這是近年來大家所關心的問題,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教會學校向受家長歡迎,但近年來教會領袖多次揚言,要停辦學校!

  由開埠之始,基督教教會已在香港興辦學校。百多年來,政府雖自己也辦理學校,但亦樂意與不同團體結成伙伴關係興辦學校。政府提供資源,只是學校教職員符合政府要求,並提供若干指定課程,辦學團體可以按自己的宗教信仰和辦學理念承辦學校。這種做法,為香港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由於政府乃英國殖民地政府,英國以基督教為國教,教會承辦學校也自然得到很多方便。按一九九七年回歸時的統計,教會學校差不多佔學校的一半。教會辦理學校,雖然有傳道的目的,但教會學校實在為香港提供了不少人才,學校除了培養出成績優良之學生外,學生也有良好的德行。因此,教會學校也頗受家長歡迎。

  香港回歸以後,教育面對著前所未所的改革,教育界,家長等均怨聲載道。特區政府更一改過去伙伴方式,要求各學校成立獨立法團,離開辦學團體之直接管理。這做成了辦學團體與政府間之矛盾,甚至訴諸於法庭。這才引起了教會是否應繼續辦學之討論。

  特區政府要求學校成立獨立法團,表面上是推行校本管理,容讓教師家長等參與學校的管理,但骨子裡是將學校的管理權由辦學團體轉回特區政府。學校的管理,政府曾幾何時有將權力交給教師和家長?學校的一切政策,包括家長對學校的選擇權,學校的教學語言等等,政府已作出了絕對的規範。政府又要求老師多方面增值,使老師疲於奔命,缺乏時間照顧學生外,還使自己身心靈均受到打擊。這是真的校本管理嗎?

  政府聲稱,由於資源是政府所付出,學校理應受政府所管轄。但過去政府也為學校提供資源,在互相信任的伙伴關係中,香港教育出了甚麼差錯呢?明顯地,現時政府對辦學團體的不信任,要作出積極的干預,特別是教會辦學團體,政府的行為是要將教育「去基督化」。政府並常向大眾傳播辦學團體不是的信息。

  教會辦學,除了提供機會讓學生認識創造的上主外,還會培育學生要重視生命,關心社會,熱愛國家,胸懷世界,更要成為一個有良知和實踐公義的市民。現時政府政策也鼓勵學生愛港愛國,但骨子裡只是盼望市民對政府和國家的行為認同,不予以批評。這與教會辦學的原則完全相違,也是政府要干預教育的背後理由。政府只期望辦學團體擔任承辦商的角色,辦學均依政府所規定的政策而行。

  教會辦學,並不是要求有甚麼特權,如收取怎樣的學生,教學言語等。教會辦學也不是為了使用學校作崇拜地方,向學生傳福音。教會有她的辦學理念。假若教會未能按她的理念辦學,那麼教會為何要成為政府的承辦商?當然教會也當反思,在過去的時間,教會有沒有好好的實踐她的辦學理念。

  教會不辦理學校,對教會而言,並沒有損失。社會上不乏熱心教育的人士,政府也會繼續承擔教育,兒童及青少年決不會因此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問題只是從此以後,教育失去其多元化,也可能失去那份重視生命和公義的教育意念。

  教會與教育看來結下了不解之緣。假若教會要繼續實踐她的辦學理念,教會現今有幾樣事情是當作的。第一,教會當樂意承效法耶穌那份無私的愛,有教無類,特別關心那些弱勢的社群。第二,關心學校中的老師、學生和家長,重視推行重視生命的教育。第三,不同宗派教會當團結起來,共同探索教會辦學的意義,同心與政府對話,對現時政府的教育政策作出積極的批評與意見,並向政府表明,我們不要為政府擔當承辦商的角色。


  

與時並進履行使命 ●許俊炎(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學務總監)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區會」)是香港三大教會辦學團體之一,直接營辦的中、小、幼學校約五十所,當中除一所直資高中、六所幼稚園及兩所夜中學外,其餘皆屬資助學校,需接受政府教育局的行政規管,及按其所制訂的〈資助則例〉營辦。「區會」的辦學目的是「透過學校,傳道服務。」因為我們相信「辦學」可以培養學生成長及得著豐盛的生命,這既是上帝交託給教會的使命,也是回應社會需要的一種「服務」;而在校內向學生宣講聖經教訓和見證基督大愛,讓學生及家長有機會得享基督信仰的薰陶,是落實教會履行傳道使命的有效途徑。

  踏入廿一世紀,政府陸續推出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措施,包括學校管理、課程策畫、校長及教師基準要求、學制及班級結構等,當中以獲立法會通過的《2004教育(修訂)條例》對教會辦學團體的衝擊最大。根據上述條例的規定,所有資助學校均須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前成立「法團校董會」,成員除辦學團體委任的校董外,還包括校長、教師、家長、校友及獨立人士,而辦學團體校董所佔比例不能超過百分之六十;辦學團體亦須將學校的管治權移交給「法團校董會」。若辦學團體不能在限期前成立「法團校董會」,即屬違法,政府有權取消對學校的資助或終止其辦學權。

  對「區會」而言,我們也曾就「是否讓屬下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這問題進行了多次的討論。最終的結論是,「區會」在申領新校舍時曾與政府簽約,在五年內成立「法團校董會」;「區會」為要尊重合約精神,故此先讓八所獲分配新校舍的中、小學成立「法團校董會」,其他學校則稍後再作決定。為要確保這些成立了「法團校董會」的學校能堅守「區會」的辦學理念,及落實「區會」的辦學目的,「區會」教育事工部特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負責跟進。小組成員從草擬「法團校董會」章程開始至「法團校董會」正式成立均謹慎從事,定期監察學校的管治和表現,又隨時給予「法團校董會」和學校適當的指引和支援。教育事工部在委任辦學團體校董時,以教牧同工及堂會會友為主,輔以「區會」學校的校長,確保「區會」能透過他們對學校作出有效管治;又與「法團校董會」簽訂「服務合約」,規定後者須加強與「區會」認可的堂會在宗教事工上的合作。「區會」學務部又為所有「法團校董會」校董提供培訓,加深他們對「區會」辦學理念的認識,建立彼此溝通和合作的渠道。經過三年的不斷觀察和改善,「區會」決定再讓十四所中、小及特殊學校在二零零七∕二零零八年成立「法團校董會」,並預期其餘二十多所學校於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年成立「法團校董會」。

  本人相信,只要能推動「法團校董會」在管治學校上落實「區會」的辦學目的:「傳道」和「服務」,藉著加強「區會」堂會與學校在「堂校事工」、「校牧事工」的合作及向學生提供適當的宗教課程和活動,確保學校落實「區會」的辦學願景、使命和核心價值。此外,「區會」須繼續提供校董培訓活動及建立與校董溝通的渠道,並且開展家、堂、校三者合作的事工,加強「區會」與「法團校董會」的聯繫和建立互信的關係。那麼「法團校董會」就可成為「區會」真正和可靠的合作夥伴,「區會」辦學的歷史任務就能透過「法團校董會」和堂會的積極參與持續發展下去,從而得以完成上帝交託的使命及為社會提供優質的基督教教育服務!


  

教會辦學團體重新領受教育使命 ●彭孝廉(興學證基協會總幹事)

  

  過去百多年,政府信賴(或利用)教會,給與辦學權。教會出錢出力,為香港莘莘學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成績有目共睹。到目前,差不多百分之二十五的學校由教會主辦(另百分之二十為天主教學校),由教會學校栽培出來的人才不計其數,對社會貢獻良多。

放棄機會

  自校本條例的通過後,政府要求學校設立法團管理學校,並加入家長及教師為校董,很多教會辦學團體擔憂辦學權因此而被削弱。有辦學團體甚為氣餒,認為教會已完成其歷史任務,打算放棄部分辦學權。

重領使命

  本人認為教會辦學團體領導人可趁此時反省辦學意義,重新從主那裡領受教育使命,完成時代的挑戰。究竟教會參與辦學有何意義?本人認為其中不可缺的是:按主的教訓和警戒教導下一代(弗六4)。很多教會學校忽略這任務,以致未能完成基督教教育使命。現在應該是反省的時刻,教會應重新領受教育使命,使主心滿意足。

更新心意

  要完成以上的教育任務,本人建議辦學團體心意更新,重視主的委託。

  甲、立下決心—人的讚賞不要太重視,要重視的是主的讚賞。教會應承認過往的不是,立下決心把學校辦得合乎主的心意。

  乙、堅持立場—基督教學校設立的目的在按主的教訓和警戒教導下一代,這當然是最佳的教育,因為這是從造物主而來的。所以辦學團體必須堅持按基督教立場辦理學校,因為那就是優質的教育,不可妥協。

實踐使命

  本人認為教會辦學的任務尚未完成,仍須我們繼續努力,以期按主心意培育

  出基督精兵。若要如此,教會團體領導人應留意下列各點:

  甲、辦學團體要有信心—認定按主教訓作教育就是優質教育,這是學校必須有的使命,無妥協之餘地。

  乙、校董必須接受培訓—不單學習教育局的指引,更需學習如何按主的立場作教育;否則,辦學團體所委任的校董因對基督教教育的無知,而把學校推向世俗化。非辦學團體所委任的校董,更需接受培訓。

  丙、教師必須接受培訓—要達成基督教教育使命,教師(尤其是校長)必須接受基督教教育培訓,方能完成任務。過去教會期望學校基督化,但卻沒有重視教師這方面的培訓。要完成基督教教育使命,真像緣木求魚。

  丁、家長必須接受培訓—學校須為家長提供課程,使家長曉得如何按主的教訓和警戒教養子女,俾能與學校合作,使家校向同一方向邁進。


  

延續教會辦學的歷史任務

  採訪:本報記者(記)

  受訪者:夏永豪先生(夏)

  

  香港聖公會早從十九世紀時已在香港辦學,時至今日已擁有一百五十多年的辦學歷史,是香港主要辦學團體之一,現時在香港辦有三十二所中學、五十八所小學、三十五所幼稚園。本報於九月中旬,專誠訪問聖保羅書院前任校長,現任香港聖公會教省教育顧問夏永豪先生,請他談談教會辦學的歷史任務是否完成了?

記:請問教會於昔日與現今的辦學理念有否改變?

夏:早期教會辦學理念主要是回應當時社會的需要,並藉著辦學的方式使更多人能聽聞福音。今天教會辦學理念以全人教育為主,除了德,智、體、群、美的傳統教育理念外,教會特別注重從德育方面去引發靈性的深度探索,並期望從靈性深度能體現在全人教育上。

  相信教會辦學的理念會延續下去,從百多年前的女性就學困難的時代,到義務教育普遍的今天,政府提供十二年的資助教育的教育制度下,教會與政府在辦學上依然維持一個夥伴的角色。聖公會的教育著重全人教育,尤其德育,由始至終都是教會辦學的宗旨及賣點。

記:現今教會辦學所面對的衝擊?

夏:今天的教會辦學所面臨的衝擊,也是整個香港教育界所面對的問題。學校數量方面已經達到飽和及過剩的現象。無論在小學、中學的就學人數都在下降。為滿足現今家長的需求,辦學團體需要不斷提高學校的質素。同時,社會上物質主義、個人主義抬頭的今天,學生對於國家、社會的承擔變得愈來愈薄弱。這一代的學生面對人生挫折的應變能力也愈來愈低,亦容易患上精神方面的疾病,及有自毀和自殘的傾向。例如,天水圍地區現代家庭結構鬆散,核心家庭缺乏凝聚力,家庭成員關係疏離,使學生得不到雙親的照顧和家庭溫暖等等家庭問題,亦促使教育界的壓力增加。

記:面對上述種種問題,你認為教會的辦學前景如何?

夏:相信提昇所辦學校的質素是當務之急。此外,教會辦學亦面臨師資不足情況,現在商業發展蓬勃,大學畢業生在就業方面有更多選擇,使願意投身教育界的基督徒老師人數大減,促使學校內部出現了斷層,學校管理層出現青黃不接的情況,期待未來有更多有志氣、有負擔的基督徒願意承擔教學的工作。

記:你認為教會辦學會否延續下去?

夏:我認為教會辦學的使命一定會延續下去,但是在辦學的方向上,教會要因應時代的需要而作出改變。香港聖公會辦學的歷史任務還未結束,因為辦學依然是教會事工中的重要支柱。

記:未來教會與政府在辦學上的關係?

夏:過去百多年的歷史,一直與政府彼此合作,往後的日子教會期待依然與政府維持良好夥伴關係,繼續保持彼此緊密的合作。

  

  

▲夏永豪先生。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羊圈守望】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畫出生命】

【文林】

【專題】

【樂韻心弦】

【輔導小百科】

【神學探索】

【牧耕筆談】

【放眼世界】

【交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