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的結果塵埃落定,共和黨布殊總統獲選連任,令傳媒和民調專家大出意料之外,甚至民主黨人亦要努力找出自己落敗的原因。事後分析,今次布殊總統獲勝最大的原因,是他的信仰和道德價值取向。據報章報道,在經濟、就業、伊拉克戰爭、教育、健康保障等各方面,民主黨候選人克理所得的選票均多於喬治布殊,而布殊最終獲勝的關鍵,在於為數約佔投票人士41%的信徒(此處把「信徒」界定為每週均有出席崇拜者),把61%的選票投給布殊;而總體上約有80%屬於道德價值方面的選票,落在布殊名下。不但如此,在今次美國大選的同時,亦有十一個州投票反對同性婚姻,獲得通過。這意味,除了信徒之外,不少美國人(據說包括青年人)明顯有道德的覺醒。
我無意在此評論美國的政治形勢,只是對身邊的美國基督徒肢體的心聲,作一點迴嚮而已。喬治布殊不理會政客的譏笑,一直以重生的基督徒自居;他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多次提出修憲,以維持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又極力反對墮胎。他的價值取向,似乎與部分美國人相反,卻與聖經的標準相符,難怪有美國報章形容今次的選舉是“Bible ballot”,而且勝利者是屬於“Value voter”。當然,選舉歸選舉,真正要建立以聖經的道德觀為治國的標準,布殊總統仍然任重道遠。
身為香港人,我們同樣面對不同的選舉,關係整體香港人的,包括立法會、區議會,甚至將來的特首選舉。作為基督徒,到底我們以甚麼作為選舉取向呢?是政客的知名度?是他們的政治智慧?是他們的黨派背景?抑或他們的信仰、道德價值取向呢?我們會投票給贊成賭博合法化的候選人嗎?我們會選有婚外情的人嗎?我們會選誠信有問題的人嗎?美國的基督徒(也包括天主教徒),在今次總統選舉中,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我們用甚麼實際行動來喚起社會的道德良心呢?作為香港的基督徒,亦是時候為我們的信仰站起來,盡一己的公民責任,用選票表明意向。我呼籲身為基督徒的候選人,不應羞於表明自己的信仰、道德立場;作為任職傳播媒介的基督徒,更應負起社會道德的責任,彰顯公義,讓這個世界多一點正義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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