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有感
第 2102 期(2004 年 12 月 5 日) ◎ 文林 ◎ 黃杜少蓉(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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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意在此評論美國的政治形勢,只是對身邊的美國基督徒肢體的心聲,作一點迴嚮而已。喬治布殊不理會政客的譏笑,一直以重生的基督徒自居;他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多次提出修憲,以維持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又極力反對墮胎。他的價值取向,似乎與部分美國人相反,卻與聖經的標準相符,難怪有美國報章形容今次的選舉是“Bible ballot”,而且勝利者是屬於“Value voter”。當然,選舉歸選舉,真正要建立以聖經的道德觀為治國的標準,布殊總統仍然任重道遠。
身為香港人,我們同樣面對不同的選舉,關係整體香港人的,包括立法會、區議會,甚至將來的特首選舉。作為基督徒,到底我們以甚麼作為選舉取向呢?是政客的知名度?是他們的政治智慧?是他們的黨派背景?抑或他們的信仰、道德價值取向呢?我們會投票給贊成賭博合法化的候選人嗎?我們會選有婚外情的人嗎?我們會選誠信有問題的人嗎?美國的基督徒(也包括天主教徒),在今次總統選舉中,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我們用甚麼實際行動來喚起社會的道德良心呢?作為香港的基督徒,亦是時候為我們的信仰站起來,盡一己的公民責任,用選票表明意向。我呼籲身為基督徒的候選人,不應羞於表明自己的信仰、道德立場;作為任職傳播媒介的基督徒,更應負起社會道德的責任,彰顯公義,讓這個世界多一點正義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