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年邁的母親閒聊,東拉西扯談往事,她忽然問我:「你知不知道我送給你和妹妹那條白金手鍊是怎樣來的?」我只知那是母親二十多年前送給我和妹妹最貴重的禮物。原來媽媽為了照顧我們,婚後一直在家做外發的車衣兼職。等到弟弟升上大學,她才決定「重出江湖」,由於有一技之長,她一年之後已經擢升管工,那時香港的經濟剛剛起飛,工人年終都會獲發雙糧、獎金,媽媽就是拿這筆額外收入給我們買禮物,成了她再度投身職場的紀念品。
今天的女人仍然在家庭與工作之間徘徊,除了照顧丈夫和孩子的責任是一種拉力外,工作的壓力有時會變成一種推力,叫女人退回家中。因為有丈夫家庭作後盾和避難所,女人在工作上遇到困難和人際關係不順遂時,不會極力爭取,比較容易放棄。
我自己也曾經在孩子成長的不同階段,以部分時間的形式工作,甚至嘗試做全時間的家庭主婦,然而除了自己不大適應外,連孩子也每天催促我「復工」,因為媽媽長時間在家,照顧周到不在話下,管教也自然嚴謹了,比較媽媽上班的日子,似乎是少了一點自由。終於,我向工作再出發。
工作的目標為何?有人列舉了八項:
(一)財富:渴望有高收入;
(二)權力:在工作崗位有影響力;
(三)意義:讓自己的付出變得有意義;
(四)專業:發展專業才能;
(五)安全:收入固定和穩定的環境;
(六)地位:有升遷和發展的機會;
(七)親和:愉快的人際關係;
(八)創意:接受挑戰發揮創意。
我決定以意義、創意與親和為工作的新目標:一個只有兩三個人的辦公室,以家庭和婦女為服務對象,每天都要面對新的挑戰。差不多兩年下來,上班和在家的心境都是同樣的輕鬆,我知道自己走對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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