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靈恩」與「非靈恩」相遇.....


2029 期(2003 年 7 月 13 日)
◎ 羊圈守望 ◎ 蘇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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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小就在一所福音派教會聚會和事奉,但近幾年,教會聘請了一位靈恩派的牧師來事奉。幾年來都相安無事,但近年這位牧師不斷將靈恩教會的聚會方式及追求教導弟兄姊妹,教會的弟兄姊妹又不懂得分別甚麼是靈恩思想,故非常投入這種敬拜模式。

  我身為教會的執事,對靈恩活動某些方面並不接受,(例如:用方言禱告、預感等....)教會只得他一位牧者,我真不知道該怎樣做。也曾想過離開這間教會去別的教會聚會,但又擔心影響到教會的弟兄姊妹,請指導我的方向。

讀者 小陶


小陶:

  多謝來函,你所遇到的問題,亦發生在不少教會。我在這裡不擬詳細和你討論靈恩派教義的問題。有關這方面的教導,楊牧谷牧師所著的《狂飆後的微聲》和Michael Scott Horton編著的 Power Religion都是非常有分量和中肯的書籍,值得一看,以致我們可以明白靈恩派的背景及神學的問題。我在這裡只提供一些教牧上的解決方法,以供參考。

  首先,我們要明白「靈恩派」信徒並非異教徒,或邪教信徒,雖然我們在神學上的立場有分歧,這並不等如他們是異端分子,或是次一等的信徒。所以,我們不能因他們有靈恩的傾向和思想而輕看他們。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羅馬書十四4)。然而,接納一個弟兄並不等如要接納他的信仰與看法。同樣的,不接納他的看法亦不等如不愛他。

   然而,當一個教會有兩種不同的神學立場,而他們又是非常堅持他們的看法時,這往往會弄到教會分裂和爭論,這是最令人傷心難過的。不幸的我見過不少教會都因靈恩問題而引起教會分裂,帶來很多創傷和負面的見證。

  我相信最佳的處理方法,是由教會(如果是一個宗派教會,則總會可以統籌)定下該教會對靈恩的立場,倘若該教會決定其立場是「非靈恩」的。則所有有「靈恩信仰的弟兄姊妹」可另覓一間與他們信仰一致的教會。倘若他們不擬離開,就要尊重教會的決定和立場,不宜推行一切靈恩活動 。同樣的,若該教會決定了是靈恩立場,則所有不同意這立場的弟兄姊妹亦可自由離去,另覓一間與他們信仰一致的教會。弟兄姊妹雖然離開了,但他們仍是弟兄姊妹,仍可彼此相交和尊重,我想這是雙贏的方法。

  其實,聖經亦有類似的教導。使徒行傳十五章三十六至四十一節講述保羅與巴拿巴因馬可的問題而起了爭執,結果他們拆夥了,保羅一隊,巴拿巴是另一隊。這段經文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保羅和巴拿巴不會因意見不合而放棄事奉,或甚至積怨在心。他們還是繼續事奉,只是「分開事奉」,而最後他們仍是保持友好的關係。所以分開事奉並非一件大不了的事。相反的,這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蘇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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