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正邪設定分界線?
 學者認為應待歷史作判斷


1923 期(2001 年 7 月 1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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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品超博士(右)與陳天祥博士。

  但陳天祥博士指出「並沒有一種方法,是邪教專用的方法」。邪教所用的某些方法,有許多正常的教育、行政團體也會用。例如商業廣告,廣告片段不斷給你灌輸有關商品的態度,但卻沒有改變你的人生觀;基督教叫人悔改、重生而成為新造的人,但都是叫人離惡向善,而選擇的過程是強調理性及批判思想。故此,精神操控不單發生在宗教裡,也可在政府的管治中。

  而賴品超博士則首先區分「宗教寬容」與「宗教自由」的意思:「在宗教寬容中,沒有聲明被容許,就可以假設是不合法;在宗教自由中,凡沒有被禁止的,就可假設是合法的。」《反邪教法》的訂立,背後所假設的,是一種宗教寬容的理念,而不是宗教自由,對人民的自由與人權來說,可以說是一種退步。

  賴品超指出,就訂立《反邪教法》而言,社會人士或宗教團體並沒有強烈要求,相反是政府主動提出,似乎最想打破寬容局面的,是政府而不是宗教團體。

  但賴博士聲稱宗教上的邪與正,往往是不容易下清楚判斷。作為一個宗教,進行傳教或弘法的活動是十分正常的事。而在過程中,很容易會牽涉到某種世界觀或價值觀的改變,這種改變是否涉及「精神操控」?似乎不容易下定案。故此,要判斷一個宗教的正邪,特別是新興的宗教,並非輕易的事情。硬要當下為正邪分界,恐怕會容易殃及池魚或殺錯良民,故最好還是留給歷史作判斷。

  最後,賴品超博士建議加強「宗教教育」,以客觀態度,透過介紹不同的宗教文化,幫助學生對不同宗教有準確認識並採取寬容態度,更有助學生懂得在面對宗教的抉擇時,作出正確的判斷。

  擔任回應講員的天主教聖神修院神哲學院講師陳滿鴻神父,提到法國天主教的主流組織,都反對法案的設立。而最擔心的,是害怕權力被濫用,打擊了民間信仰的自由。事實上,這些宗教既可是新興的宗教,也可成為社會或主流宗教中靈活的聲音。何況,許多具魅力性的領袖,都具有感染力和影響力,是與生俱來的質素。陳滿鴻還打趣說:「一個年輕人可否反對父母向他施壓?」說明法案的推出,不單令宗教團體受打擊,更可能影響不成文的人際關係。


▲蘇成溢牧師。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在回應反邪教法問題時,首先向在場人士發問:「你會否明知道這是一個邪教,但仍然加入呢?」他指出所有教派領袖開始時,大多數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通常是後來的事情。「在這些教派發生事後,再下判斷,在科學角度上,才是較公正的判斷。」胡志偉進一步分析,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判斷,是令人擔心的事情。另外,指出只有在中國社會才會出現「evil cult」一詞,在西方社會是無法翻譯的,在「cult」前加上「evil」一字,其實已存在價值判斷了。

  神召神學院講師楊天恩牧師聲稱:「由外界人士評論宗教團體中的活動,是頗為侵犯性的。」身為一個五旬節宗派,隸屬神召會的牧師,教會一直被冠以「異端」,或被評為「邪邪地」,楊天恩面對是次討論,心裡百感交集。他指出宗教是一種「主觀經驗」,旁人難以說明或詮釋,更何況判斷它正或邪呢?宗教經驗的背後存在奧祕,而人透過理解宗教經驗,乃是人之為人的特性,亦即是對人的尊重。最後,楊天恩指出,上帝尊重我們,只會給我們帶來愛與尊重,希望這個精神可成為社會的借鏡。

  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蘇成溢牧師指出香港是一個獨特的地方,由多元群體組成,彼此尊重和平共處,是一個寶貴的地方。而香港具有集會、言論、信仰的自由,即表示人有思想、選擇人生方向的自由,是值得香港人所珍惜或維持的。事實上,「正與邪之分」屬於教育的問題,只要持有獨立思考、正確指標,並具備明辨是與非的能力,已能分辨何謂正與邪,而並非以法律作結論。

  而研討會的尾聲部分,有一位在場人士提出了切身的提問:「如果政府真的立法了,宗教領袖會將如何面對這個轉型呢?」

  胡志偉牧師回應:「福音派的信徒都很單向性,只會關心教會人數的增長或發展。自保?其實是一種很短視的做法。」陳滿鴻神父認同道:「立法後我們關心的,不會是教會的生存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空間問題。」這個提問,也為教會人士帶來了另一個思想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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