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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學十二件事


第3224 期(2026 年 6 月 7 日)

◎ 如水深情 ◎ 李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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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拾舊物,翻出一張筆記,大概是聽講座時收到的講義—學前兒童必學十二件事,作者是Miriam Lock,這位童書童詩作家同時是三個孩子的母親,難怪對教養孩子很有心得。

  現在的孩子愈來愈早入學,以前三歲讀幼稚園低班,近年兩歲已要加入play group,雖說是遊戲,卻其實是正式學習。年輕父母傾向把教育孩子的責任交給學校,實在有點可惜,孩子的基礎學習應該由家長負責,他們若能把握機會,對啟發孩子智慧很有幫助。

  像Miriam Lock提出的十二件事,就很應該由家長負責。第六項的擁抱和第八項的跟大人交談,由父母來做又自然又輕鬆,是老師不可替代。而第一項的喜愛音樂和第二項的跳舞,與家長一起享受唱唱跳跳,而並非由導師正式施教,那孩子必定更能樂在其中。

  第十項的散步、第十一項的欣賞大自然和第十二項的戶外活動,性質相近,都是最理想的親子活動,不必花太多錢,只需要家長付出時間陪伴,孩子將必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第三項使用他們的手、第五項動手幫自己和幫你做些事情,兩者同樣用手,前者是動手畫畫做餅乾之類,那是利用觸覺去感受不同材質和創作。而幫手做事則是學習分擔責任和自理。家長若與孩子一同動手,是促進感情和啟發孩子的好辦法。

  第七項的分享、第九項的尊敬長者,都與人際相處有關。懂得尊敬長者的孩子,一定有耐性聆聽他們的分享,不會嫌棄他們囉嗦,這樣的孩子也必然能夠與爸媽成為好朋友。

  至於第四項的樂於閱讀,更是家長不應交給老師的重要責任。給孩子營造閱讀環境,帶他們上圖書館,都是父母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