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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147 期主曆 2024年 12月 15日(禮拜日) http://ChristianWeekly.net 輿 2情著名女作家瓊瑤女士在八十六歲高齡選擇自主離開世界,留下的遺書反映出她雖然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這決定,畢竟內心是充滿矛盾,這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反思生死。我在馬來西亞砂拉越的朋友劉世堯牧師,他很仔細把這份遺書拆分如下:第一至二段,死的視角:「我已經翩然的去」,「自主、自在、自由的飛翔」,「優美而輕盈擺脫了逐漸讓我痛苦的軀殼」。第三段,死的決定:「我不想聽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為這最後的大事作主」。第四段,死的無奈:「當人老了,都要經過一段很痛苦的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時間,這段時間,可長可短,對於必將老死的人,是多大的折磨!」第五至六段,死的無憾:「 我 是 火 花, 我 已 盡 力 燃 燒過……。生命的美好,就在於能愛、能恨、能笑、能哭、能歌、能說、能跑、能動、能紅塵作伴、活得瀟瀟灑灑,能嫉惡如仇,活得轟轟烈烈……這些,我都在有生之年,擁有過了!我活過了,不曾辜負此生!」第七至八段,死的不捨、疑問、感恩:「我最放不下的,就是家人和你們」;「不知道人類有沒有靈魂」;「慶幸此生,曾經和你們相遇相知」。第九至十一段,死的勸勉:「我死亡的方式,是在我生命的終站實行的!年輕的你們,千萬不要輕易放棄生命,一時的挫折打擊,可能是美好生命中的磨練」;「要勇敢,要活出強大的自我,不要辜負來世間一趟」。全文十一小段,流露了瓊瑤女士的豐富情感和思維,也暴露了她、以及許多人對老病死的恐懼與無助。尤其是她最後的幾段說話,苦口婆心,道出生命的美好最值得珍惜,而離別家人和至親又是最傷感,這我們可要牢牢記着啊。羣體與獨處,一直都是每個族羣在真實生活裏常常面對的生活方式。雖然有些人可能傾向喜歡獨處,不過生命的不同時期,總需要面對與不同人一起的生活階段。例如我們遇到危機困境時,總會盼望有不同天使出現,協助自己解脫苦難的時候。所以,人生歷程裏,總需要領袖的出現,成為不同人生經驗階段的指引,協助人離開困境 / 苦難。領袖,從古到今都是在羣體裏的領頭羊。到底在甚麼時候行?向哪個方向行?要預備行多遠、近?要預備甚麼物資?這一切,是實在需要精通不少現實知識;要選擇善的方向,知道必然會遇到罪惡中不斷的挑戰壓倒而至;若選擇惡的方向,短暫可能力排眾議得到以惡制惡,但長遠只會逼自己成為更惡之暴君。當重新回想領袖的意義,可能不是要選擇或善或惡的方向,因為不同生命歷程總會遇到或善或惡的人生際遇。領袖不是需要帶羣眾定方向,反而是陪伴羣眾面對各有不同的困惑時,提醒他人生身處的定位,需要回到神在中心的位置。這樣看來,善與惡是作領袖需要認識的,但卻不是需要竭力追尋的內容。這兩個極端是兩條界線,羣眾需要是領袖對他們身處的時空,作出比對之下的提醒;若再向左邊行可能會跌入邪惡的氛圍裏,若果完全靠右方走,可能失去了解不同人的同理心。這樣看來,領袖需要是站得高一點點,看得比大家遠一點點,同時也是內在謙卑更多一點點,讓羣眾願意聆聽他的忠實觀察而來的報告,最後更願意捉緊超越世界的主認真多一點點。這是一種立體的世界觀眼界,而沒有憑自己的喜好站在自己眼光的狹窄視野裏。伊甸園應該是廣闊無垠,神讓人在其中可到四周欣賞、讚歎的美麗世界;實在不需要聚焦在那一棵樹。在知識善惡之間:領袖世界歷史上首次、由全球各地參與制訂的、論述有關「人權」課題的文件,都在現世代由聯合國主導策成。由此陸續產生合共三份文件:《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 年);被譽為「國際人權憲章」。由概念以致原則性質的《宣言》,到稍有具體指引標準的《公約》,前後相隔了 18 年;反映了人權課題的複雜纏結。《宣言》只是泛泛空論,卻崇高偉大;各國無妨全力同意通過。兩份《公約》卻是具體認真實施的「清單」,這使得並非所有國家願意締約。於是《公約》變成「自選」項目,任由各國自決加入與否。這項彈性「讓步」,更在反映着人權課題的深沈爭議。有心人推許「國際人權憲章」至今已逾半個世紀,五十年來世上固然有更多人活得更有尊嚴,可是全球依舊充斥着「強權才是硬道理」的現象。在社會管理方面,在位者以權謀私,恃勢凌人,做法層出不窮。在國際關係方面,軍事力量、財經力量、傳播力量,無一不是屈人以自利的「殺器」;一旦發生競爭以致鬥爭,人權只屬於自己的陣營,他方無份。人權觀念固然促進普世社會某些進步,卻又成為一些強權摧殘別國人權的藉口武器。世上論人權只摸索得脆弱的共識。我們篤信聖經:「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 26)這是人權的基礎和起點。談論人權不能少去創造主!「『……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你們就像神一樣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她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給了與她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創三 5-6)這是人類想得到的「人權」,人真的懂得甚麼才是創造主賦給他的嗎!回到信仰生命,在高談闊論以外,信徒不如先在日常活好人權;就是本於聖經自愛自重,本於聖經愛鄰如己。教會之聲人權日雜想區伯平牧師城市心靈 牧心世情吳思源吳志海人權主日不要辜負來世間一趟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ekly 基督教週報 Christian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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