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行善,好人做惡


2666 期(2015 年 9 月 27 日)
◎ 文林 ◎ 王乾任(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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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爾在新聞上會看到這樣的報道,一個被社會視為窮凶惡極的大壞蛋,竟然也有溫柔對待自己養的寵物的時候!

  再好比說,連續殺人犯竟然是個孝子,竟然會扶老奶奶過馬路,這些都是令某些人無法接受的狀況。

  總的來說,人們普遍不能接受被視為「壞蛋」的人也會做好人才會做的事。有一些人覺得,壞人不會做善事,好人不會做壞事。

  然而,人世間的善與惡,並不是那麼容易一刀兩斷的二分。小說《罪行》一書中就記錄了很多因緣際會,莫名其妙變成「壞人」的故事。

  一個人為善或為惡,常常不是由本質狀態決定,反而受社會環境影響很大。社會心理學界做過非常多的實驗,證明了人的行為舉止,常常是受環境與同儕影響而非個人自主決定。

  日本知名評論家內田樹認為,「壞人行的善事,仍是善,而好人做的壞事,仍是惡」,決定一個人的不是本質,而是行為。我們應該拒絕以人的本質狀態來判斷一個人的好壞,而是該以人的行為好壞來判斷其人是好或壞。

  也就是說,一個人(自己宣稱也好,別人認定也罷)是好人或是壞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行為導致的結果是好是壞。

  內田樹認為最恐怖的是自認為善良有道德的人做起卑劣之事時,往往更不會覺得需要猶豫,因為他們打從心裏相信自己是好人,而好人不會做壞事,好人做的一定都是好事(我是高尚的好人,高尚的好人怎麼可能做壞事),結果反而為這個世界和其他人帶來許多困擾。

  宗教的基本教義派人士常常就落入此一試探而不自知,某些以為自己掌握上帝的真理的人或羣體,覺得自己是好人(因為自己是真理的代言人),端着真理的標準到處尋找可以對付的壞人。從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到中古世紀的宗教裁判所獵殺女巫,到納粹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再到當代福音派教會反同運動,說穿了都是秉持着「我是好人,我做的事情都是為你好,都是好事」的邏輯,行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惡。

  律法主義者最可怕的地方在於,認為所有的人都必須與其遵守相同的標準,我的標準就是世界的標準,與其持有不同標準者必須被校正或排除。

  作為有限理性存在,且因着一時、一地的思想文化觀念而做出判斷的人類,不應該過分高估自己的本性的良善,過分高舉自己對於正義或真理的理解,不要以我是好人、我做的都是好事的態度,來面對世界。

  人無完人,況且在神眼裏我們都是罪人,最多也只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沒有人是義人,一個也沒有,所以,怎麼可能有人膽敢宣稱自己所領受的道都是正確無誤而不會犯錯的?

  莫落入以行為稱義的試探中,人應該認清自己的罪性與有限,不要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好人),少從好人的角度看自己,多從自己行為對社會與他人的影響看自己,行事為人懂得自謙,避免太多的自以為義,做了太多自以為為他人好實際上傷害了其他人的事情。

  基督徒到偏鄉去短宣,究竟是做好事還是滿足自己做好事的慾望而已?基督徒傳福音是因為感受到福音的迫切還是只是想讓人覺得自己是好基督徒而已?

  人要懂得虛空自己,若真要從本質存有的角度來判斷自己是好或壞也該知道我們不過是蒙恩的罪人,絕非義(好)人,更非聖人或完全人。我們的自我論斷應該客觀的從我們的行為對社會對其他人產生的影響來判斷,而不是自己對自己所作所為的主觀理解。

  每個人的結果,都是由神親自判斷,無須人代勞,特別無須自稱擁有上帝真理的人或羣體代勞,遠離那些宣稱自己就是上帝代言人且跟上帝一樣不會犯錯的善者,遠離那些告訴你我們是好人我們在做好事的人(或羣體),那些人或羣體往往做了對社會造成巨大傷害的事情還很驕傲自己正在行善,且往往最後會把人帶往滅亡之路!

  基督徒不因好人之名才行善,總要照上帝的心意行便是了。「耶和華對耶戶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王下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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