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孩子


2638 期(2015 年 3 月 15 日)
◎ 爸爸劉言 ◎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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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在此專欄引用申命記三十二章的經文「耶和華的分,本是祂的百姓。祂的產業⋯⋯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三十二9-10)並借用此經節,以鼓勵父母學效上主,去關愛和保護子女。

  若只借用以上節錄經文,有可能誤解為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應盡是呵護備至,百般照料: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但連同上下文閱讀,整段聖經如下:「耶和華的分,本是祂的百姓。祂的產業,本是雅各。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擴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申三十二9-11)

  經文所展現的場景,是上主容讓祂的百姓身處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祂又如鷹攪動巢窩,策動雛鷹離開安樂窩,在安舒區以外,接受生命成長的考驗。原來環繞、看顧與保護的前提,是接受生活可能要經歷曠野荒涼的考驗的現實!這讓我們為人父母者,需要反省保護子女的核心意義,並不在於為子女製造一個無痛、無風亦無浪的人生,而是當子女面臨人生挑戰、困局及危難時,擴展我們的翅膀,接取和環繞他們。

  當今生活在全球化大都會的父母,為了子女可以更具競爭力,若能力所及,總會想方設法讓孩子身處相對優勢之中,不單要贏在起跑線,甚至進一步為孩子鋪路搭橋,盡力提供資源和機會,尤有甚者不惜催谷與提速,深怕孩子落後於人。於是,我們父母輩為孩子提供較佳的物質環境,期望他們集中火力,去參加補習班、雞精班,還要應付樂器、舞蹈、體育等總要兩三項技能旁身。

  對好些有一定經濟能力的父母,到底讓孩子生活得優裕一些,還是在物質方面緊一些,相信因應每個家庭不同的管教子女的哲學,可能差異不少。但過度保護孩子,對他們的成長並非好事。我們把成年以前的子女,保存在安舒區內,甚至動輒為子女出頭,會大大削弱他們的抗逆力,待他們身處人生曠野時,就很難走下去,於是,當今父母只好繼續保護已成年的子女,延長哺育期。

  要雛鷹展翅上騰,就必須經歷攪動巢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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