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食環署於九月十四日公佈,至少五百噸台灣劣質豬油及相關製品已入口本港,並分銷至下游商戶,引致本港近四百商戶被台灣劣質豬油事件所波及。按食環署署長表示,政府限令由即日起禁止本年三月一日及以後,由台灣強冠生產的豬油入口,同時禁止使用該些豬油製造食物,以強冠豬油製作的食品亦必須在十四日內下架、回收及封存。
按公佈名單,下游用戶包括港九新界名牌食肆、連鎖餐廳、連鎖餅店、平民食店、醫院快餐店,及老字號餅家等,當中包括專營高級法國菜的老牌餐廳、米芝蓮星級食肆,甚至有一家酒店,影響範圍頗為廣泛。食品及飲品行業總會主席指出,事件打擊飲食業及製餅店。因強冠產品來自台灣,即使其他台灣豬油品牌的生產質素並無問題,下游用戶自然不願意再購買台灣豬油,而轉用歐洲進口品牌,成本又會大幅增加。
專家學者批評,食物安全中心監管不足,只檢測食物製成品,卻不化驗食物原料。另有論者指出,台灣強冠豬油事件於本月四日爆出,食物安全中心早於個多星期前,已掌握涉事進口商的分銷及下游客戶名單,卻一直認為無足夠理據,直至十日後才公佈用戶名單,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食安中心反應緩慢,無嚴肅正視事件對社會的影響。
劣質豬油事件亦揭示出本港可能存有的監管食油漏洞。食環署署長承認,本港對出口豬油並無特別規管,而政府亦沒有掌握進口商將食用豬油在港重新包裝再出口的情況和具體數據。 兩年前,本港發生含致癌物之食油事件,當局曾承諾檢討要求食油包裝商需要領牌之制度,但看來事隔兩年,當局並無積極跟進,漏洞至今仍未堵塞。
特首常說「民生無小事」。對於不法商人的黑心行為,政府無可能杜絕,但政府要做好把關的角色。我們不必要求從政者事事都先知先覺,但難以接受後知後覺,甚至緩慢或無所作為。為官者不能沒有願景(Vision/異象),有願景可帶來一份承擔,我就想起了以色列人的俗語,「日子遲延,一切異象都落了空!」(結十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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