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
 「關注同性戀運動」講座


2524 期(2013 年 1 月 6 日)
◎ 要聞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主辦「關注同性戀運動」講座,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假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舉行。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麥沛泉先生、柯廣輝律師、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及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博士分別從不同角度看同性戀運動帶來的影響。當日約有一百七十多位信徒赴會。

  基本的自由和人權

  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麥沛泉先生首先向會眾剖析同性戀運動現況,他指出,普世的同志運動為爭取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雙性人的接受、包容及平等,對待以「平等權利」為理由,要求社會在制度上認同同性戀行為與異性戀行為同等,重新定義「家庭」,給與他們一般婚姻及家庭的地位及福利。麥沛泉引用法律系教授及同運分子Paula Ettelbrick的話,「同性戀運動不單止是建立家庭、與同性別的人同眠和爭取國家的認同⋯⋯同性戀運動是指拉闊性、性愛和家庭的界限,並在過程中轉化社會的基本架構⋯⋯我們必須關注兩大目標,一、在婚姻之外提供真正的另類選擇,二、徹底重整社會對事物的看法。」麥先生補充道,一九七二年美國兩百多個同志組織的共同綱領,要求廢除性行為的所有年齡(和人數)的限制;另在美國的同運裏,就有一個「全國男人男孩戀協會」(NAMBLA),正有組織地爭取孌童合法化。

  性傾向歧視條例成立 將出現逆向歧視現象

  柯廣輝律師主講「性傾向歧視與法律」,他指出,歧視法的精神,乃消除「歧視」,維護平等,例如維護「普世價值」的觀念,現有的歧視法正是維護一些「普世價值」的觀念,所有人都應該支持。然而,若性傾向歧視條例成立,所有不認同此等具「爭議性」(例如同性戀)的制度、設施、言論、意見等等,就立即被反過來而受到限制,這種現象有被稱為「逆向歧視」。意思就是所有人都不能再享有自由去表達其不認同「同性戀」行為的立場。他指出,在外國立法後,學校設有推廣「同性戀」議題的課程,有家長曾在該課程上課前,替孩子請假,結果被指控他性歧視及被警察拘留,控訴雖不成立,但法庭判決命令他日後不能再踏進該校。柯律師指出,該條例成立後,教堂不能拒絕見證同性婚禮,他建議信徒要認識同性戀問題,參與建設性討論,發表意見及善用投票權。

  信徒對同運立場要清晰 態度要友善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主講「教會如何在公共空間回應同性戀」,他表示,同性戀運動的策略,乃強調同性戀是天生的,難以改變,強調性傾向是基本人權,然而,很多個案均顯示同性戀傾向乃由後天成長環境所造成。蔡指,教會要將同性戀看得合乎中道,基督徒不接納罪,對同性戀的問題,立場要清晰、不妥協,但態度必須友善,不要以審判者自居,信徒不是審判者,只是傳遞聖經真理的信差。基督徒應接納所有人,包括:同性戀者,應多關心與包容,但不要濫用愛心,將有罪說成無罪。蔡表示,同性戀者信主後要轉變為異性戀者,其過程十分複雜。他又建議教會要教導信徒,有關聖經對同性戀的看法,以及開放渠道,讓同性戀者表達他們認為受到歧視的真實個案。

  為神國公義作見證 爭取社會公益

  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博士主講「從教會角度看同性戀運動」,他建議對於那些就同性戀和同性戀者的政策作決定的教會領袖,要聆聽心理學和社會學等行為科學所提供的資料,然後作決定,要持開放的態度,透過聖經及聖靈的工作,瞭解神對同性戀者的旨意;關心同性戀者要以開放及憐憫的心瞭解他們,聆聽他們的經驗、感受和瞭解他們的生活方式。葉博士表示,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都要為其在性方面的行為和他人的關係的質素負責任。同性戀者不可以用「自然」、「命運」、「父母」或「社會」為借口,而拒絕為其狀況承擔責任。當同性戀者考慮轉變性傾向時,必要將神恩典的能力列入思考,而非僅僅考慮心理和社會的影響,或個人的自決能力。他又表示,教會不應該要求同性戀者在心理上比異性戀者更成熟或道德上更完美。最後,他鼓勵教會要為神國的公義作見證,也要爭取社會公益。

  大會設有問答時段,蔡志森表示,同志運動為爭取社會在制度上認同同性戀行為與異性戀行為同等,重新定義「家庭」,給與他們一般婚姻及家庭的地位及福利。然而,蔡指同性戀者不可以「人權」的角度要求,因為婚姻是制度問題,若要設立同性婚姻,除非反映它對社會發展有幫助,否則不應該設立。另外,他提到外國同意同性婚姻後,導致教堂成為裝飾、博物館,基督教乃幫助人看到自己的軟弱,教會應該以生命影響生命,故此對於設立同性婚姻,教會應該講應講的事,做應做的事,但要把最終的結果交託給神。

  教育部部長鄭守定牧師總結,基督徒應珍惜上帝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設立;當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到公民,教會就要站出來反對,同時也不要忽略對弱勢社羣有關懷的行動。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黃金歲月】

【破局錦囊】

【朝鷹珍藏】

【釋經講道】

【品蘭集】

【世說新語】

【心靈絮語】

【教關愛心大行動】

【新聞捕手】

【有李可陳】

【生命故事】

【百年人物】

【聖化工作間】

【譯經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