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到市場購物之後就回家了,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想起,他是騎腳踏車去市場的,而他把那輛新的腳踏車留在市場那兒了。
第二天他趕忙到市場去看看,那輛腳踏車完好無缺還在那裡。那個人十分興奮,他騎車回家時特地拐到教堂去祈禱感恩。當他祈禱完畢走出教堂之時,他發現停在外面的腳踏車已給人偷去了。
人有很多偏見,比方說我們會相信市場是盜賊如毛的地方,而教堂則神聖得多。但是小偷在任何地方都可能出現。事實上,教堂可能是很好下手的地方,因為人多,也因為大家都沒有戒心。
我記得有一次在大型教會參加崇拜,週刊刊出一則報告,說是有失竊事件發生,有小偷在聚會中乘人不覺取去財物,請大家小心財物云云。當時我真的感到困擾,是不是大家起立祈禱時得要把手袋抱在胸前才可以閉目祈禱?還是任何時間都睜著眼睛盯著自己的財物?聖經說得太對了,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還有,那小偷還是很熟悉教會生活的呢,要不怎能混在大群信徒之間而不露形跡?想著都叫人氣餒。
不過,事情也不是徹底地壞,一方面,在公眾地方管理好自己的東西是值得提倡的紀律。另一方面,說明教會真的是一個開放的場所,讓各種類人都可以進來。只是我們得要反省反省,為甚麼我們習以為常,認為一個人可以來到教會裡,徹底獨來獨往,匿名人一樣,而竟是很正常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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