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公民教育」改為「國民教育」?


2456 期(2011 年 9 月 18 日)
◎ 教會之聲 ◎ 鄺郭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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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教育局於五月五日公布「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諮詢文件,並擬於二零一二及二零一三年分別在小學及中學全面推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贊成和反對,反映了不同陣營不同意見的多元看法。政府對培養下一代「國民身分的認同」,本是重要且自然的事;然而,教育局於二零零八年推出新修訂「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二零一零年行政長官卻在《施政報告》提出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引致混淆不清。今試從教育、人性、生活及信仰的層面,探討此課題。

  (一)釐定教育的框架

  相信世上沒有一個國家在推行教育時,會將「公民教育」剔除。沒有「公民教育」的教育,根本稱不上是「教育」。教育下一代有知識和技能的同時,培養其正確的態度更為重要!知識教育必須與公民教育並行,務使下一代成為有豐富知識、成熟技能及良好態度的高素質公民。這樣,我們才會有更美好的明天。

  以香港的學校教育來說,在殖民政府年代,學業成績已成為了重點。升學的門檻、就業的條件、薪酬的待遇、職位的高低、生活的質素,無一不以成績作評價。這樣催逼著家長的心態和步履,也影響學校的辦學理念,結果培養出「高分低能」、「高分低品」的新一代。

  (二)正視人性的取向

  教育當局察覺人性下墜危機,適逢進入回歸的適應時刻,於一九九六年向學校頒布《學校公民教育指引》,作為學校教育工作者的一個取向,務必在學業成績的關注外,也要關注學生的公民素質和品格。

  可能追求成績已成風氣,根深蒂固,難以逆轉;教育當局惟有親自進入學校,視察「公德性環」(即「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和「環境教育」)的實踐情況,並在二零零一年的課程改革中,將「德育及公民教育」列為四個關鍵項目之一,著重培育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包括:品德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價值教育、性教育、環境教育、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國民教育、基本法教育、人權教育、傳媒教育、時事專題、服務學習等,此乃可喜的現象。

  (三)拿捏生活的準繩

  如果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現時推行的「德育及公民教育」是否保留?若保留,那未免太重疊了。而且重疊的內容還在中文、中史、常識、通識等科目中出現。以現時學校的課程與科目之多,學生能有效學習的時間,已達臨界點;若不再保留,「國民教育」作為「公民教育」的其中一個範疇,豈能取締一個全面的公民教育?

  簡單而言,「公民教育」即是多元教育,而「國民教育」卻是局限於某個國家,形成狹隘的民族思維,不能走出宏觀思考。所以,建構公民社會,就不可捨棄以「世界公民」角色看「中國公民」,同樣也不捨棄以「中國公民」角色看「世界公民」。讓新一代明白多元身分不必互相排斥,批判同時也可以愛國,這樣才真正有利於香港及國家長遠及健康發展。

  (四)確立信仰的基礎

  從教育而看,應以「人」為本,這與基督教信仰全人教育的「人觀」相符。正如彌迦書六章八節所言「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不單是展現宗教信仰的價值,更是普世價值,是良心公民的條件。以基督教立場辦學,校長、老師是責無旁貸的,將信仰角度、專家意見、官方看法、教育立場等不同資訊展示給學生,並作深入瞭解、判辨、解難、內省,使之建立社會良心、擴闊視野、思考歷史文化,以理性回應處境。所以「國民教育」不能取代「公民教育」。

  鄺郭月娟(屯門區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基督教四方福音會深培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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