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打你就打?


2323 期(2009 年 3 月 1 日)
◎ 文林 ◎ 曾維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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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十二月八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就《家庭暴力條例》向立法會提出修訂,遭不少議員反對並引起極大爭論後,委員會在本年一月十日開了公聽會,以收集外界意見。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提出三點意見:一、在修訂案的標題上,將原來「家庭」一字改為「家居/居所」或擴充為「家庭及居所」。二、在保障範圍上擴充至同一屋簷下的同住人士,不論有性關係(異性或同性的),或無性關係的同居者。三、向立法會提出成立家暴法庭。

  ?就筆者所理解,以上的意見本來是清晰中肯的,在性取向及宗教取向上都沒有偏袒,而只就社會公共議題表達意見。可惜近月不斷聽到來自電台、同志運動團體、議員,以至基督教團體之間的風波:有基督徒議員被要求道歉,有牧師率眾上街抗爭,有基督徒議員報以破口大罵,電台主持和學者之間又只說「起底」或「收聲」等冷言冷語。?筆者見不少信徒在吵鬧中茫然無依,或是如草兩邊倒,?或作壁上觀,難怪有人索性不聞不問,以免踏錯界而被罵。?筆者深感這些言論只生爭吵,沒有半點建立信仰和理性思考的正面能量。故筆者願獻拙,就我所理解的基督教公共精神作以下三點宣稱:

  一、關心社會,反對家暴

  基督徒關心社會暴力問題,因為聖經要求我們為萬人禱告代求,為在上的和為生活在煩躁壓力中的人代求。要為弱者開口,為啞巴發言。然而,我們不能容忍公眾的法案被利用,以「單一修訂」方式成為小撮利益者的踏腳石。就此,我們用以上明光社的三點意見作參考,本著良知去發信給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是作一個理性持平的公民了。

  二、明光照耀,反對以暴易暴

  基督徒一早有心理準備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明光照耀。但我們說到底不是「那明光本身」,我們只能「好像」明光,反照那明光,以表明生命的道。君不見投訴抗議,靠大聲或以民粹主導的做法是從近世市場經濟的風尚學回來的嗎?現在市場經濟帶來的殺傷力豈不昭然若揭嗎?我們以為不抗爭就會失去權利嗎?這些劣質思維只帶來後患無窮。聖經教我們不要以辱罵還辱罵。

  三、持定真理,反對標籤他者

  基督徒有聖經作真理準則,但絕不以自己為終極真理;要分辨是非,但不可標籤別人。現在見到電台報章網絡上,論者常以「右翼」、「左翼」等字眼互相標籤,是一種廉價的手法將對頭一方簡化歸檔,實在太不尊重「他者」了。基督教重視人的個體位格尊嚴,即是說尊重人有個別差異,有自由表達自己的思想,不能被標籤成為集體人。分辨不等如標籤,不尊重人者亦不會得人尊重。

  ?我們要讓上帝作上帝:上帝才是上帝,人始終是人,不能將「人」字放大千萬倍而變質成為「上帝」。基督徒是在世而不屬世,不屬世卻又不離世的一群大能子民,應當重人而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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