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少年免受色情暴力資訊荼毒
第 2314 期(2008 年 12 月 28 日)
◎ 要聞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明光社、香港性文化於十二月十八日(禮拜四)下午三時至五時,假基督教恩霖堂(啟德堂)合辦「管.不管—色情暴力資訊」教牧同工分享會。
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麥沛泉指出,由於在十一月二十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召開會議後,絕大部分出席團體代表及多位出席的議員都認為不應管制互聯網的色情暴力資訊,甚至要求廢法。至於是否讓年幼子女接接觸色情資訊的責任全在家長。因此,香港教會更新運動聯合明光社與香港性文化希望透過是次會議,讓教會聯合起來一起討論如何對色情暴力資訊的管理。
另外,明光社與香港性文化學會曾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呼籲家長、教育界及教牧等一起積極回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明光社認為在自由社會,一些資訊縱然認為有問題,但不表示一定要禁止其傳播,但亦不應以自由為藉口而肆意散布令其他人覺得被冒犯的資訊。也有不少調查發現,不少市民認為現實的管制不是太嚴,相反是管制不足,應加強管制。因此,為了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免受渲染色情暴力資訊荼毒,《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有其存在的需要。政府及有關團體亦不應將所有保護兒童免受色情物品影響的責任全推卸給家長,而應是透過家長及學校教育、法例規管、業界自律及社會各界人士監察,共同努力達成。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透過展示一些報章的報道,讓會眾得知現時的青少年的性行為愈來愈開放,還有一些媒體認為反對婚前性行為是保守的做法,這是媒體做得不當的地方。蔡志森先生說:「我只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渠水中游泳而已。」其實家長們的意願很簡單,就是希望孩子們不要隨意在網上就可以接到色情的資訊。有一些反對的聲音,認為互聯網管不到,因為很難管,因此不應該管。蔡志森認為這不是不管的原因。
胡志偉牧師認為,青少年太容易接觸到這些色情暴力的資訊,另外,現時一些性文化推廣的活動,內容似乎太過分,政府應嚴加管制,免得對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響,帶來一些不正確的觀念。他表示青少年看不良的色情資訊,會扭曲青少年對性的看法。
主辦單位向會眾派發了一份資料,其顯示色情資訊給青少年帶來禍害,包括:色情資訊導致青少年模仿犯罪、引致性犯罪、導致上癮、甚至性陷溺、扭曲價值觀等,還引用了不同媒體的報道支持這些論點。主辦機構還呼籲會眾參加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禮拜五)晚上七時三十分至九時三十分,假香港浸會大學禮拜堂舉辦的「色情資訊管不管的迷思」研討會。同時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前,積極向政府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整份文件或其中某些重點反映意見,以免政府在缺乏民意支持之下,再像過往的咨詢文件一樣不了了之,甚至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廢除。明光社在其網站(www.truth-light.org.hk)已經附上參考信件,提供市民取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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