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從來不討好,儘管背後是想受罰者「得益」。
尤記得一次去Camp(宿營)的經歷,青少年總是遲遲不肯睡覺,晚上可是他們的黃金時段,所以我事先與他們約好,定下守則,犯規者罰之。離營前,三數位青年得意地說出昨晚的威水史。營友:「亞Sir,我們昨晚看足球真精彩,零晨三點才睡。」導師:「是嗎?在哪裡有足球看?」答案出人意表,原來是那位營舍職員招呼他們,一邊看足球,一邊飲啤酒,還有花生小食,好不滋味!還把成人刊物給他們看呢!筆者心想那職員真是離譜眼看青年們「得戚」的態度,正告訴我「犯規又如何」?
當下難題來了,如何處分這些犯規者,好叫他們心服口服的呢?這幾位連老師也難於處理的學生,是次參與我們機構舉辦的活動,全是「俾面派對」。現在沒有老師在場,大家也只相識半年,「處罰」會否破壞建立了的關係?如懲罰過重而他們不遵從,導師又如何下台?若不處罰,輕輕帶過,就自覺失職,我如何過得了自己?
正在兩難間,想到同學的表現不好,身為導師的我又管教不力意念一轉,宣告各人就違規事件,須罰三十下「掌上壓」。未等他們回應,我率先「受罰」!起初各人面帶疑惑,接著逐一放下背包一口氣的完成處罰絕不馬虎。經過這次事件,不單沒有破壞彼此的關係,也沒有削弱導師的尊嚴,相反得到額外的尊重,小子們的首領,自此還以「大佬」稱呼筆者呢!
若看事情表面,「錯」在那營舍職員和那幾隻小鬼,但從不同的角度去解讀事件,就能得出不同的結果。今天的青年人,很少會因為你的身分,而對你有所敬重。所以有句這樣的話:「尊重是贏取回來的。」沒想到,弔詭的是當自己放下身段(自尊和身分),反得到別人的尊重。
牧養小錦囊:靈活地處理違規行為,在適當時放下身段,能贏得青少年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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