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源於社會的誤解


2095 期(2004 年 10 月 17 日)
◎ 教會之聲 ◎ 鄺偉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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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聯合國定為「消除貧窮國際日」。並推行滅貧的第一個十年計畫(1997-2006),又在千年首腦會議上作出明確的承諾,至遲在二○一五年將極端貧窮者(每日收入少於一美元者)的比例減少一半,但可惜到目前為止,達標數目不及三分之一。似乎解決貧窮的問題是遙不可及之事。據統計處及社聯最近報告。本港貧窮人口已突破一百一十二萬,佔總人口百分之十六點二。但最近政府於十月一日堅持執行去年立法會通過之第二期削減綜援百分之五點四,雖然較第一期百分之十一點一為低,依法處理,是可理解的,然而對於領取綜援人士來說是百上加斤,主要生活指數變動太快及與實際情況仍有差距,擱置削減較為妥當,更貼近以人為本的精神。不過,將削減綜援與削減財赤作雙題並論,並有提出「綜援養懶人」的論調。由於社會對貧窮認知不足,以致危機出現便加深誤會及引起分化。

一、殘疾是貧窮的重要因素

  香港貧窮因素來自老弱傷殘為首。許多學者相信除了身體退化、疾病和意外導致殘疾外,建築物、交通、通道,甚至人的思想和態度也使人顯得「無能」和「傷殘」。恰當的定義可為社區帶來正面的影響,傷殘人士在社會上的機會比一般人為少,而面對的困難卻比一般人為多,相信廣泛之公民教育可以收窄分歧,在民主社會律應有足夠空間使傷健共融,並分享和分擔香港的繁榮和衰敗。

二、社會契約應有適切維護

  「綜援養懶人」形成社會分化的焦點,貧富差距更白熱化。問題是出自制度,助長「倚賴」和懲罰勤奮努力的窮人。所以提供優次的綜援應強調不單是受助者的需要,而是每一個人在社會上應該得到平等發展的機會為厚則,同時亦要平衡社會出現的危機惡化,如人口急劇老化,經濟轉型等,故此,有人建議劃分受助人士如老弱殘疾人士,失業人士等。同樣,社會契約可在困境時,幫助曾繳納稅款人士,為此,亦有穩定社會的作用。

三、意識形態來自物慾主義

  我們相信神賜給人類有足夠的資源,以滿足生活的需求。社會存在貧窮的現象,只說明人類沒有合理和公義地使用及分配神所賜的。「唯物」就在資本主義競爭中的勝利者,將能力不及者淪為逆境者,這些受害人不單是窮人,而且整個社會的動力也受拖累。窮人在綜援制度下要精神上,知識上,資訊上遠離社會,形成脫節,是播下「稗子的現象」,不能共享。這種威力遞奪個人社會活動,以至喪失社會機會,最後跌入貧窮的深淵。故此,為要減低及防禦這種現象的嚴重化,令世界秩序更貼近神國,基督徒應持守天國價值帶動社會。

四、行使愛心使人覆戚與共

  聖經不認同貧窮是一種合理的現象。因此,信徒應該盡自己所能幫助有缺乏的人,使他們度過難關,在信徒汀擗之騔雩蚢篚謘u均平」的真理(林後八13-14),為的是實踐主的愛。關懷貧窮人,不是可憐他們,乃是為自己靈命成長,愛心被挑旺起來可行使愛心的能力。甚至整個教會可以承擔某一群體並作全人服事,使缺乏的得滿足,使受欺壓的得幫助,使心靈貧窮的有福音可聽。貧窮不是負累,乃是彼此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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