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95 期(2004 年 10 月 17 日)
◎ 神學縱橫 ◎ 鄧紹光
為甚麼慾念有一種似乎是難以抗拒的力量,要把我們拐誘成為其俘擄?潘霍華指出,關鍵是那被抑制的火焰已經燃點起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慾念之火焰一旦燒央A我們整個肉身都在火中。慾火焚身,焚身以火。這是十分形象化的描述。不論我們的慾念是性的,或是野心,或是仇恨,或是愛火,或是權力,或是貪婪,或是虛榮,或是世界本身的美,都沒有分別。只要慾念的火被燒央A我們就陷身其中,我們發現在當中才真實地享受到生命,找到滿足。上帝不再真實,因為上帝不能滿足我們這些慾望,我們只能在這個世界用世界的方式才可滿足這些慾望。我們逐漸遠離上帝,忘記上帝。潘霍華說得好:「撒但沒有讓我們憎恨上帝,而是叫我們忘卻上帝。」(頁116-117)
慾望、慾念生起,若不制止、克制,反而擁抱慾望,那麼慾望就會蒙蔽我們的心思和意志,從而失去了分別和決斷的能力,慾望總是說:「現在我肉體所慾求的,真是罪嗎?」「這是特殊情況,我應該是例外的,真的不會讓我滿足這情慾嗎?」這是為自己找尋藉口好能滿足慾望,總是把自己視為例外的,總是把自己看為與別不同的。我們必須小心,沒有人可以是例外的,或是與別不同 (頁117);否則,我們就是中了撒但的詭計。我們是在想盡一切理由去反對、否定上帝,我們認為上帝的話語不一定必然應用到我這個情況上面,上帝的話語總有別的解釋。這個時候,我們的心思、意志就被慾念主宰,成為反對上帝的能力,不再在上帝的話語底下順服。反過來,我們自己作主,叫上帝的話語服在自己的慾念底下,為自己的慾望服事。
這樣,我們生命中的身體、心思和意志等一切力量都不再服在上帝的話語底下,卻反過來成為破壞的力量。我們再沒有能力去駕御這些力量,因為慾念、慾望主宰了我們身體、心思和意志的力量,我們的身體、心思和意志就成了慾念、慾望的工具,不斷追尋慾念、慾望的滿足。然而,慾念、慾望無窮,就像一個黑洞、深淵、無底深潭,永遠無法填平、填滿。我們整個生命,結果只成了慾念、慾望的俘擄,耗盡一切,卻仍然無法滿足。至終,慾念、慾望一旦脫離了上帝的話語而任其燃燒,則必然要把我們整個生命燃燒殆盡,化成灰燼,方才罷休。
肉身落在試探的時刻該怎麼辦?按聖經的教導,就是逃避:「你們要逃避淫行」(林前六18)、「你們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二22)、「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彼後一4)。逃避情慾、慾望的試探,也就是不要以為自己屬靈道行高超,以身試法,把自己置身於險境之中。這只會帶來不幸。遠離、逃避,並非漫無目的。潘霍華說,我們要逃到可以得到保護和幫助的地方,我們要逃到那被釘死於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頁118)只有耶穌的死亡才能成為我們的避難所,因為耶穌基督也經歷過肉身的試探,但卻藉奶W帝的話語而勝過了。有份於耶穌基督的順服和死亡,我們就能治死肉身的情慾。只有背起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跟祂一起同被釘死,我們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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