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愛亦留住罪


2067 期(2004 年 4 月 4 日)
◎ 息息相關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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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是妻子,一個是母親,面對這兩個『最愛』不和,步入中年的蘇偉雄(38歲)始終解不開這盤絲交錯的『三角關係』,最後選擇放棄『最愛』及兩名可愛的幼子,一句『老婆,我最愛你......』,成了蘇的遺言。」《明報》10.3.2004

  以死示愛、以死殉情,一般人嗤之以鼻,貶之為愚蠢衝動的行為。當然世間上不少「殉情」是輕於鴻毛,不值一哂;但總有一些是難以言喻纏綿緋惻的故事,當事人猶如春蠶,其澎湃的感情和錯縱複雜的處境如吐出來的蠶絲,所謂「春蠶到死絲方盡」,平常人雖不明白其所以,但也要留有餘地,隱隱寄以同情。

  常遇上「人生交叉點」式的問題:假如你是一位小型飛機的機師,一次帶同妻子及母親遨遊天際,突然引擎失靈,飛機快要墜毀,而機上也只有兩個降落傘,那麼你會選擇跟誰逃命呢?有人答會選擇年邁的母親,因為要孝順;有人答會選擇嬌妻,因為深愛她,不忍她死。但若選擇把降落傘交給母親及妻子,而寧願自我犧牲,以成全生命中最愛的兩個女性,你又如何評價作出這決定的男士呢﹖究竟他是偉大,死得重於泰山;抑或只是逃避,以死來推卸生命中的抉擇﹖

  「愛」是人世間最深刻而又微妙的感情。一般人談到愛,極容易有浪漫化、完美化的傾向,以為人只要努力,就可以活出「完美」的愛。但現實人生總有種種缺陷和限制,所以「愛」除了要努力、要委身,也有「得時」和「不得時」的局限,無怪「至情至聖」的人,當面對其愛不能成全,有時就只有藉「死」來印證其愛。《雅歌》講到男女之間的愛,也不能避免地以「死」作比喻:「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雅八六)

  對於早前以死示愛的蘇姓男士,我們寄予同情和祝禱。聽說他生前沈默寡言,默默地對母親盡孝,對妻子盡愛,對兩個孩子盡了做父親的責任。但他心中有澎湃的感情,正是這個緣故,母親和妻子之間的不和就成了兩難的矛盾。他選擇一死了之,不能輕率的視為逃避,而是好像那位寧願自我犧牲的飛機師,把活下去的機會給了生命中的兩個「最愛」。他雖然在臨死前對太太說「老婆,我最愛你.......」,但他亦同時深愛母親。只是愛許多時間不能兩全其美,要留住愛,免不了有時要接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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