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早陣子,演藝界流行「我是基督徒」的故事,教會界隨之翻起連串邀請初信藝人分享見證的風潮,在一窩蜂互傳追捧下,仿佛將一則則娛樂新聞教會化,娛樂界偶像級人馬搖身一變成為教會界偶像。-本人對此忐忑難安!當中真真假假,是明星利用教會,還是教會利用明星效應,並非本人關心的課題。本人關心的是教中人高調處理名人(初信者)的信仰事情是否恰當,其實教會應該如何牧養這些名人,讓他們在信仰上札根呢?
讀者 芝芝 上
芝芝信徒你好:
多謝你的來信,我深信你關心的事,也是許多牧者,許多信徒所關心的事。當我們邀請這些藝人在分享見證時,我們有否考慮到他們信仰的成熟程度,和在信仰初期是否合適作見證呢?甚至這些分享見證會否對他們信仰帶來更大的衝擊呢?這些問題確是引申到如何去牧養這群信主的藝人?
一、不錯!當一個人信了耶穌,便應隨時為主作見證,不論你是名人或是寂寂無聞的人。正如在撒瑪利亞井旁認識耶穌的婦人,離開後便回到村中向人述說她的經歷(約六29)。問題是讓他們憑一股熱誠去做,或是讓牧者好好來引導他們更好呢?
二、分享見證不是信仰生活的全部,當一個人信主後,只知道講述他信主的經過便停在那裡,這位初信者在信仰追求的路上,一定出現問題。
三、其實演藝名人的吸引,只是他們的知名度高的緣故,在上帝國度裡人人都是一樣(加三28)。我們對於他們的栽培也該是一樣以聖經真理來栽培。不過那些演藝名人在信仰上受的衝擊會來得更大。筆者常說栽培的「培」,不該單是培植的「培」,也該是使用陪伴的「陪」,因此教會該安排一些信仰成熟的信徒陪伴他們,在教導分享信仰中,讓他們知道如何去跟隨基督。
四、演藝人的工作有檔期的話,也該提醒他們適宜地安排自己被邀請的次數。分享見證該是見證基督的事奉機會。若為了吸引聽眾而過分高舉自己,那便失去作見證的意義。因此要常常提醒信主的藝人要有充足的準備,包括重溫見證的內容,見證與聚會信息的配合,以及有多點禱告時間,讓聖靈在聚會中作工。這種種事前的預備,不是憑他們過往演出的技巧可以達成的。
五、若站在教會角度來說,我們是否考慮福音的主題安排內容,決定邀請藝人分享見證,或是以別的環節來配合整個佈道聚會呢?即使出席人數眾多,舉手決志的人數也多,但若不是因福音而信主,則教會日後的栽培要花更多人力和時間。無疑若能邀請知名度的藝人出席佈道會,對於邀請未信主的朋友一定有號召力。問題是我們該好好去安排這些聚會內容,讓這些藝人也有機會參與佈道工作。
六、最後我還要提多一點,就是要讓他們知道如何讓上帝在他們身上工作,以顯出上帝的大能來。(林前二4、5)其實牧養這群信主的藝人,該與牧養別的初信者一樣。不過我們該多為他們禱告,也該如常人般與他們交往,不加增他們知名度的壓力,藉他們的號召力來吸引會眾,反之好好安排讓他們的見證更適切配合
整個福音信息。
鍾健楷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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