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權主張妻子的身子嗎?


2049 期(2003 年 11 月 30 日)
◎ 大丈夫作風 ◎ 區祥江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讀保羅有關夫婦的教訓,我們切記不要只讀上半部分而忽略下半部分的要求。例如談到順服,不單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也要以基督捨己的愛去愛妻子,那些要求是「互相」的,不是單方面的。

  哥林多前書七章談及夫妻性的生活時,保羅也是要夫婦看到自己的本分。「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梁家麟博士在他的哥林多前書註釋中說得好,「性關係是夫妻的合宜之分就是說應付的賬,應盡的義務。保羅說的不是權利:因為你是我的妻子,所以我應該。」這是不少基督徒丈夫將權利與義務顛倒了,只曉得要求太太在性方面滿足自己,原來性關係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而是盡量滿足對方性需要的義務,這態度上的改變,能大大改善我們與妻子的閨房生活。

  接著一句更需要小心理解:「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可能會沾沾自喜,這裡不是明明的說,妻子的身子是我們的權柄嗎?雖不說是滿足性慾的工具。至少丈夫要求與太太行房,太太是不應拒絕自己。但下半節經文將我們喝停:「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梁家麟在此,說得叫人拍案叫絕,不得不引述如下:「二人成為一體以後,每個人便從此不再擁有自己生命的絕對主權,不能我行我素,放任不羈,自行決定生活的路向了;他必須向另一方,就是那位同樣對他有發言權的負責。在性關係方面,丈夫不應再抱有大男人主義的思想,視性為自己的權利、自己的義務。性於此成為彼此委身服侍的一種表達方式。」

  讓我們認真履行保羅的教訓,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免得撒但趁著我們情不自禁,引誘我們。同時,這也是相互的責任,我們若在性方面虧負妻子,便將妻子放在試探和引誘之下。

  性是上帝賜予夫婦表達愛最徹底,最深入的途徑,我們作丈夫的,要以愛為最終的目標,而不是性慾的滿足。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羊圈守望】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文林】

【環保.資訊】

【神學縱橫】

【真情真性】

【交流點】

【才德女子】

【大丈夫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