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要走進自義的網羅


1946 期(2001 年 12 月 9 日)
◎ 交流點 ◎ 袁天佑(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九龍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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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同性戀和娼妓,視之為罪惡,或是無條件的接納,教會圈子中看來分為兩大陣營。但筆者置疑是否有此需要?

  筆者還記得於去年這個專欄中以「罪人與被罪者」為題作了一次回應(第一八五九期),指出當我們談及「罪」的時候,我們不應只談「罪人」(sinner),而忽略人也是「被罪者」(sinned against)。筆者相信教會中兩大陣營,各有不同的著重點,一個陣營看重同性戀者和娼妓是罪,另一個陣營則強調他們是「被罪者」,要接納和愛他們,不要定他們的罪。筆者認為兩者並不是互相排斥的。正如蔡弟兄所說,一方面我們要毫不含糊的指出這是罪,但亦要對他們投放多關心和支持。但是兩樣同樣重要的行動,究竟誰先誰後?這實在是一個很難解答的問題,先後也可能因個案不同而有所分別。但這可能也是兩個陣營不同之所在。

  最近筆者與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一同查考聖經中的約拿書。對於約拿書的要旨及解釋,約拿為甚麼要逃避上帝的呼召,學者有不同的意見,在此不詳細討論。但筆者深信其中一點是他的自私和自義。有學者認為約拿是懼怕向尼尼微城的人宣告上帝審判的信息,尼尼微城的人會悔改,上帝便不會毀滅這城,那麼他的宣告便不會實現,他豈會被指為假先知?他懼怕自己的權威受損因而以逃避責任。這是他自私的行為。他逃避上帝的呼召,有另一可能,就是他的自義。約拿在上帝拯救他脫離魚腹後感恩的禱告(第二章),只是為了自己的被救而感恩,全篇禱文中,「我」字共出現二十三次。在感恩之中,他又不忘他人的罪惡,「那信奉虛無之神的人,離棄憐愛他們的主。」(二8)這與耶穌所說的「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的比喻(路十八9~14)有何分別?約拿可能認為尼尼微城的人是罪有應得而逃避上帝的呼召。能使尼尼微城的人悔改的,並不是約拿,而是上帝。或許上帝要呼召約拿的,就是要約拿悔改,從自私自義中悔改。

  面對他人的罪,我們不能否定,但我們也不要容讓自己走進自義的網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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