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去年十二月回港的時候,有機會在窩福證道。散會後,在教會樓下遇到一些窩福的青年人,大家有機會傾談起來。其中一位青年人口快心快的說:「蘇牧師,你好勁呀!」我當時不知怎樣應對,己經很久沒有人這樣形容我了,這回得到這青年的賞識,心中自然高興。但回心一想:「我真的是勁嗎?假若他日發覺這個牧師只不過是紙老虎,豈不是令他感到大失所望。」頓時我心中感到有些壓力。
這不禁使我想到十多年前,當我還在窩福事奉的時候,有一次,別間教會約了我們教會舉行一場籃球友誼賽,當時窩福的會友多是文弱書生,可出賽者有限,於是連我這個「廖化」也當起「先鋒」來。球賽開始,雙方爭持得非常激烈,但不知是甚麼緣故,球證頻頻吹罰我們。其中一次,明明是對方球員犯了規,但球證卻吹罰我。當時心中有點不服氣,氣忿忿的把球擲在地上。球賽結束,我們輸了。
賽後,對方的一位球員,也是我所認識的一位弟兄拍拍我的肩頭,笑笑地說:「牧師,你今天玩得很勇呀!」我聽了心中感到不舒服,也有點羞愧。我明白他所講「勇」,其實是「茅」。我頓時心中感到很內疚,為甚麼我身為牧師,在球賽中這樣的失見證?但我回心一想,別人犯規我受罰,這樣的判決豈是公平!難道只因為我是牧師,即使球賽時被枉罰,也得笑容滿面去接納?難道因為我是牧師,我就要壓抑和否定自己內心真正的感受,去扮演這個「牧師」的角色?究竟我要做個有血、有肉、有軟弱、有七情六慾的蘇穎睿呢?抑或做個沒有軟弱、沒有性情,賽球時被枉罰也會笑容滿面的蘇牧師呢?我心中為此事困擾了多日,最後忍不住在同工會中分享。感謝神,給我一群了解人性的同工,他們異口同聲支持我做「蘇穎睿」,而不是失了自我的「蘇牧師」。正因如此,我還是喜歡別人叫我SO SIR 多於蘇牧師了!
其實,我們當牧師的,並不是甚麼「超級大聖人」,更不是「受薪聖人」,而是個蒙恩的軟弱罪人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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