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日,駕著車子與孩子們往灣仔去。途中,我們有傾有講。不知甚麼原因,我跟大女兒說:「你長大後,必定不會跟我們住。」她回答說:「不會。長大後,我依然要跟你們一起住。」妹妹異口同聲說:「我要同你們一起住。」我問:「為甚麼?」沒有經過思想,大女兒就衝口而出:「因為我還要你們照顧。」老人家說得沒有錯,一生兒女債,半世老婆奴。
我說:「是呀!但始終有一日你會結婚。那時,你會選擇不跟我們住呢?」大女兒堅決地說:「不會!」我笑著說:「難道那時還要Daddy照顧你嗎?」她佻皮地說:「不是呀!那時Daddy已經是老公公,需要我的照顧了。」呀!雖然明知孩子的承諾是不可信,但父母總喜歡聽她們的甜言蜜語。因為這能為我們的辛勞帶點安慰。
但從我所經歷到的世界,我卻發現年輕夫婦願意與雙親一起住,是基於實際考慮多於關懷與愛心。意思是,當他們負擔不起貴租和需要找人照顧他們的孩子時,他們必定想起父母。想到這裡,總有點心寒。但跟女兒說:「或許,到那時候,你想跟Daddy住,Daddy卻不願意跟你住了。」她笑著臉說:「不會的,因為我是你的女兒呀!」給她氣壞。
真的,雖然孩子不斷成長和獨立,她們還是父母的孩子;同時,雖然父母身體逐漸衰弱和失去謀生的能力,他們仍是孩子的父母。
突然,女兒問:「為甚麼我們會討論這些問題呢?」「不知呀!」她臉上即時露出一分很莫名奇妙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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