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6 期(1987 年 12 月 13 日)
◎ 要聞
香港華人基督敎聯會現已着手籌備召開一九八八年度會員堂代表春季議事大會及選舉當年董事等事宜。
按照聯會會章規定,凡會員堂代表,均爲聯會董事候選人。故聯會爲籌備召開是次代表大會,日前已發出公函,通知各會員堂及早選定出席聯會之代表,並將其姓名、地址、電話、簡歷等,於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寄抵會聯辦事會,以便各項事工進行。
據悉,聯會會員堂選派之代表名額,聯會會章規定如下:凡有領聖餐之敎友,不超過二百名,可派代表一名,二百名以上,可派代表兩名,五百名以上,可派代表三名,一千名以上,可派代表四名,每堂所選派之代表以四名爲限。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